第67章 重操舊業[第1頁/共2頁]
父女兩合計了一些,如果故鄉在不來人,不能就如許等死。因而父女兩又開端了最開端發財時的做法,重抄失業開端賣起了豆腐腦。蘇大壯用剩下的餘錢去糧店買了十斤大豆,籌辦著做些豆腐腦第二天拿到集市上去買,賺點餬口費返來。
值得光榮的是,蘇家本來就是靠豆成品餬口的,剛買下宅院時蘇大壯已經把需求的石磨,木缸等用品全數也一起買了返來,不然父女兩現在還真就成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
店鋪選在人流量比較大的位置,地理位置有了,主顧還怕冇有嗎?又考慮到家裡的店現在在鎮上的麵積都嫌小了,以是蘇家父女兩連隔壁店也一起盤了下來。
之前前提不答應,以是隻是帶了碗跟小勺子讓主顧買了豆腐腦就找個處所蹬著吃,現在本身家店鋪就在前麵,能夠在內裡擺上兩張桌子,幾條凳子。前來采辦豆腐腦的主顧能夠端著碗在屋裡吃完了再走。
店鋪前麵是兩間空屋子,能夠倒騰一間出來給駐店的伴計住,彆的一間能夠用來做堆棧利用。搞批發的,需求個很大的堆棧,蘇淺淺合計著等一會作坊辦起來後,得再四周再找兩間比較寬廣的屋子座堆棧。
眼看著常大叔歸去都好幾天了也不見送個信返來,想著這甚麼動靜都要靠野生通報的當代,蘇淺淺現在真的非常懷戀二十一世紀的手機。
蘇家比較好,店麵是本身家的,不消顛末彆人的同意,也不消去官府申請批準。或許是感覺新奇,或許是有人曾經在雲溪鎮吃過,又或許是因為這是省府,以是蘇家父女兩事前籌辦好的呼喊台詞一句都冇用上就有人上來買豆腐腦。
當然,前提好了,代價也就不一樣了,本來在雲溪鎮賣兩文錢一碗的豆腐腦,現在買五文錢一碗,買賣還好得不可。可想這省府的人餬口前提是雲溪鎮這類小處所冇體例對比的。
買賣既然要做大,就不能在店麵上吝嗇。蘇淺淺讓蘇大壯找了些工匠來把兩間鋪子間的隔牆翻開,讓店麵看起來不消那麼寬裕,並且擺放貨色的時候比較寬廣一點,主顧在挑選貨色時也不消你推我嚷的。
因為買房又是買鋪,還帶裝修的,蘇大壯父女兩現在全數加起來也就隻要不敷一兩銀子了,如果家裡的貨再不跟上來,父女但是連回雲溪縣的盤費都冇有。
現在店麵找好了,裝修也弄得差未幾了,獨一差的就是貨色還冇到位。這幾天空下來的時候常大叔趕著牛車回了雲溪鎮,籌辦著搬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