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鬥在晚明

第六十三章 立契賣田[第2頁/共3頁]

侯賴嘿嘿笑道:“此一時彼一時嘛。我有個本家親戚在荊州府發了大財叫我去荊州幫手呢,給我開出一個月六十兩的人為,你說我去不去?”

“常管事你看看這契書,冇啥題目吧?對了,我這立的是白契,等過些日子常管事去縣衙交過契稅加蓋縣印便可。歸反比來農忙,縣衙的老爺們都去觀察農收了,也冇工夫給咱蓋印。”

“既然如此,我們便把話說在前麵。侯相公那三十畝水田確切不錯,又有溝渠穿過,算的上是上田。不如一畝作價二十五兩,三十畝一共作代價七百五十兩。你看如何?”

“嗯。”

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常貴還是決定讓小伯爺看一看,畢竟小伯爺現在就在莊子裡。

農忙之時,莊子裡統統人都得動起來。

說完起家喊道:“來人呐,籌辦七百五十兩現銀來。”

常貴直是大驚,好端端的侯家如何主動賣田了?

常貴當然不成能用最高價買入,但也冇有報一個低價,他給的代價還算是中上,很有誠意了。

比及過了農忙他便拿著契書去縣衙交稅蓋印,那白契也就變成赤契了。

侯賴搓了搓手掌,順著常貴的話頭說道。

湖廣本就地盤充沛,一畝薄田代價也就在十兩擺佈。即便是侯家那三十畝上好的水田撐死了時價也就是三十兩一畝。

七百五十兩銀子不是小數量,但對於武昌伯如許的大戶來講並不算甚麼。

......

常貴心中大喜。

凡是環境下是三方一起去縣衙,加蓋縣印以作見證。

地盤是祖宗留下的,在鄉間人們但是把地盤看的比身家性命還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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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貴作為莊子的管事,是有權臨時立斷買下這三十畝水田的。

“武昌府侯賴,今因貧乏利用,自甘心將祖業侯家塢編鱗三十畝水田當日出售與同府人武昌伯爺常醇名下為業。當日議作時價紋銀七百五十兩整......今恐民氣難憑,立此賣契存照。”

侯家的水田與常家莊子毗鄰,且灌溉的溝渠先從侯家顛末。常家幾次三番想要買都被侯賴回絕。明天是如何了,侯秀才如何主動要賣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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