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血字的研究5[第3頁/共4頁]
“如果這小我是被行刺的,那麼他是如何死的呢?”雷彌瑞德問。
瑞契(RACHE)
“這申明寫字的人要寫一個女人的名字,那就是‘瑞切兒’(Rachel),但因為某種啟事,冇有寫完。我敢包管,等案情水落石出的時候,必定會有一個名叫‘瑞切兒’的女人與此案有關。你能夠嘲笑我,福爾摩斯先生,但固然你斷案如神,記著,薑還是老的辣。”
“調查過思特傑遜嗎?”
雷彌瑞德看了看他的記事本,說:“他叫約翰・蘭斯,現在已經放工了。你能夠在肯寧頓公園路的奧德利大院46號找到他。”
“當時我就調查了,先生,”格雷格森說,“告白稿已被送到報館,並且也派人到美邦買賣所去密查動靜了,現在還冇返來。”
“我已經把要說的都說了。”格雷格森有些不耐煩地說。
“被毒死的。”歇洛克・福爾摩斯簡練地答了一句便大步向外走去,但在門口又站住腳彌補道:“另有一件事,雷彌瑞德。‘拉契’是德語‘複仇’的意義,以是不要華侈時候去尋覓甚麼‘瑞切爾’蜜斯。”
“格雷格森先生,剛纔我發明瞭一個首要題目,多虧我查抄得細心,不然就遺漏了。”他說話時眼睛炯炯有神,彷彿為他的嚴峻發明而洋洋對勁。
“除了需求的查抄外,冇再動過。”
格雷格森已經籌辦了一副擔架,並安排了幾個抬擔架的人。他一聲號召,那幾小我就出去把死者抬了起來,籌辦運出去。就在他們把死者抬起來的時候,一枚戒指叮噹一聲滾落到地板上。雷彌瑞德從速把它撿了起來,利誘不解地緊盯著它看。
我在前麵已經說過凶宅裡有些處所的牆紙已經剝落下來。大師藉著洋火燃起的微光,諦視著雷彌瑞德指著的處所。牆角上,貼牆紙大部分剝落,暴露內裡粗糙的黃色粉牆。牆上有一個用鮮血草率寫成的字:
雷彌瑞德和格雷格森相視一笑,臉上各帶著思疑的神情。
格雷格森問:“冇有甚麼線索嗎?”
福爾摩斯說完同我回身拜彆,留下那兩位各懷苦衷的偵察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邊。
兩個偵察一起說:“冇有。”
“收信的地點呢?”
“河邊路美邦買賣所,留給本人自取。兩封信都是從古安輪船公司寄出來的,奉告他們輪船何時從利物浦解纜。看來這小我要回紐約。”
“走吧,大夫,我們去找他。”然後,他又轉過甚去對兩位偵察說:“我能夠奉告你們一點有關案子的環境,或許對你們破案有效。這是一起凶殺案,凶手是個男人,身高六英尺,合法丁壯。同他的身材比,他的腳小了一些。他穿戴一雙粗皮方頭靴子,抽印度方頭雪茄。他是和被害人坐同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那匹馬有三隻舊蹄鐵,隻要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凶手能夠神采赤紅,右手的指甲很長。這隻是幾點跡象,但或許對你們破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