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0章[第2頁/共4頁]

至於林易是以何種體例去找到她和那位中年婦女的,這仍然並不首要,因為那樣的事情對林易來講非常簡樸,就是我也很輕易安排。或許當初他不會想到我會在明天如許的場合與彭慧見麵,也能夠他當時底子就冇有想此後的事情,因為他完整自傲本身終究能夠和夏嵐在一起,以是過程就顯得並不首要了。並且他當時也曉得了我並不是那麼的在乎夏嵐,以是即便是這件事情被前麵戳穿了也無所謂。

不過此時我已經決定不再去問彭慧詳細的事情了,因為去感覺那件事情的真假都不再首要。現在,林易通過枯禪寺的方丈棍騙我和夏嵐的事情早已經被證明,他那樣做的目標就是為了獲得夏嵐。既然如此,那位省外上市公司老總的身份是真是假多萬來講又有甚麼意義呢?

應當是如許,既然林易當時曉得夏嵐到了江南省,那麼對於她和我之間的乾係另有甚麼不明白的?說到底他做的那統統隻是為了把她從我手裡奪疇昔罷了。不,也不美滿是如許,因為我記得他在尋求夏嵐之前曾經問過我和夏嵐的乾係的,我當時答覆他說我和夏嵐隻是朋友,並冇有彆的任何的乾係。或許這纔是他去做前麵那統統的首要啟事吧?也就是說,他針對的實在並不是我,而他的統統目標都是為了獲得夏嵐。

他是至心在喜好夏嵐的,這一點我不再有任何的思疑。

夏嵐那次到江南省來的第二天上午,我就被林易叫到了他辦公室內裡,當時他讓我把夏嵐叫出來中午一起用飯但是被我找來由推卻了。厥後我和夏嵐去枯禪寺返來的時候林易對我說,有一家外省的上市公司老總到了江南省,但願夏嵐和我一起去陪陪。

他張大著嘴巴,“啊,哦?如許啊。哈哈!老弟,你說話真好玩。”

是他用了那樣的體例讓我和夏嵐分了手?此時,我俄然想起這件事情來。

此時,我內心就在想:如果我是林易的話在碰到如許的事情後會如何去做呢?嗯,很簡樸,我必然賞格五百萬,然後讓黃尚奉告黑道上的人幫我緝捕這個凶手。當然,或許並不需求五百萬那麼多,不過有句話叫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我信賴在如許的體例下要在差人前麵找到那位凶手並不是甚麼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