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把相片還給你媽媽[第2頁/共4頁]
“先聽聽再說吧,咦,主播說這首歌叫甚麼名字?愛之初體驗?”
“為甚麼我總感受主播看起來就像那些電視劇內裡的怪蜀黍?”有人表示很驚駭。
吳良不敢怠慢,趕緊停下演唱,問到:“如何了?”
玲玲我愛你固然對吳良的歌詞聽不太懂,但觀眾們的調戲他倒是看得明白的。
發明我未滿十八歲”
吳良不無惡興趣的笑著想到。
這下吳良傻眼了,看著直播間裡的觀眾愁悶地說道:“這下好了,你們看,小朋友都被你們逗哭了!”
起首搶麥不像是作假的,最起碼他冇聽過哪個直播平台搶麥做過假,這麼多觀眾搶,誰敢包管本身的托兒必然能搶到麥?
詳細有多嗨,那就看你們的接管才氣有多高了。
隨即有一條金龍飛過。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我猜他現在必然好氣哦,可還是要保持淺笑!”
想要來一包長命煙
連續幾次失利以後,盧小雲終究明白通過直播間是冇法聯絡吳良了,她不覺有些泄氣:“討厭,乾嗎樊籬人家的私信!”
“奇特,我彷彿在那裡見過這個名字?”吳良自言自語,卻俄然發明塗塗發來了一條私信:
但是這個小屁孩兒提出了這麼一個讓人啼笑皆非卻又難堪的要求,說實話,當時就連盧小雲也感覺吳良不成能寫出如許的歌。
……
請誠篤點來奉告我
因而盧小雲緩慢地翻出吳良當初註冊愛聽音樂網時填寫的質料,在內裡找到了他的電話。
實在冇想到,這傢夥現在又殺了個回馬槍,並且還大手筆的給本身打賞了一條金龍。
“哈哈,這句成心機,把我的相片還給我,我能夠還給我媽媽,這是在諷刺那小屁孩兒嗎?”
盧小雲越來越佩服本身當初的決定了,要不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向主編保舉這個小瘦子,她如何會獲得主動打仗這個傢夥的答應,又如何會曉得本來他真是一尊埋冇在官方的大神?
聽聽這首歌裡的歌詞,“我能夠還給我媽媽”,“發明我未滿十八歲”,這些都完美的符合了這個小屁孩兒的身份,這隻能申明一件事,吳良這首歌就是為這個小傢夥量身定做的!
說完他翻開伴奏,將音量調大,一陣架子鼓混著電吉他的暴躁聲音立即傳了出來。
驚人的創作才調,可駭的寫作才氣!
結果相稱不錯,固然一開端有些觀眾表示不風俗,但跟著他越唱越入味兒,這些觀眾聽起來也越來越有帶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