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有罪假設[第1頁/共4頁]
丁唐既故意查徐繼年,這些東西當然早就籌辦安妥,固然不測於天子對周瑛如此青睞,但周瑛先前逼問出桃溪縣令馮安的實話,也算幫了丁唐一個大忙,故而此時也不刁難,將一應質料悉數呈上。
這明顯是殺人滅口。天子勃然大怒,正待生機,卻見周瑛麵龐煞白,怔怔坐著,彷彿被嚇到的模樣,不由心疼極了。他麵色和緩下來,內心卻更恨這放肆、目冇法紀的狂徒。
周瑛又彌補道:“且這一筆筆的銀子,數量可實在很多,毫不是家中有幾十上百畝地,或者開一二家商店,就能賺得來的。更何況本朝有端方,官員不能從商,其彆人或許鑽空子,記在老婆親信名下,但徐大人卻表示得再端方矜持不過,絕無此等環境。”
“既然徐大人捐贈銀子一事,從五年前就已開端,那麼這回的人犯失落恐怕不是第一次。把這些年泰安州犯人的滅亡率,與其他州縣做個比較,若確有出入,再重點查一查,多出的是不是一些舉目無親,或刑期長達幾十年,甚或畢生囚禁的人。這是人手。”
天子虛點了點周瑛,笑道:“膽量倒不小,這話也敢說出來。”
“綜上所述,徐大人從監獄中抽調人手,在偏僻、人跡罕至,且靠近鹹水湖的處所,奧妙設置鹽場,好賺取大筆銀兩。”說完,周瑛又彌補了一句,“當然,這是在徐大人有罪的前提下。”
“而本朝以役代刑,發配到邊關苗條城,建防事,這些倒不必說,但在本地服勞役的,卻有種樹修路,耕作打鐵等諸多路子。而泰安州的勞役,撤除水利修路都是民生所需,唯有煎鹽一項,能締造一些分外代價。固然勞役收返國庫,但徐大人作為一州長官,想要體味煎鹽之法,再簡樸不過,乃至今後中抽調一些熟行,也一定不成能。這是伎倆。”
在這座玉輪湖旁,丁唐查到了一傢俬設的鹽場。不過,有一點跟周瑛的猜測有出入,玉輪湖一帶確切鮮有人至,卻非是因為鬨鬼,而是因一個美豔卻食人的湖妖。
周瑛回之一笑。
至於被吃掉的人,是如何把湖妖吃人的動靜傳出去的,就不得而知了。不過確切有人以此死狀呈現在玉輪湖四周,而官府也遲遲不能破案,才至於流言愈來更甚。一開端另有膽小的肖想豔遇,來玉輪湖撞大運,但無一人生還,垂垂的,這一帶也就成了談之色變的禁地了。
丁唐行動很快,隻幾個時候,就搜到了馮安所說的函件,並拿著徐繼年的公文,交由工部侍郎年大人查驗,獲得了二者並非一人所寫的結論。丁唐前去返報,天子卻問周瑛,“如果你待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