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風塵(2)[第1頁/共5頁]
他夏季一件盜窟迷彩服,夏天一件迷彩T恤,領口早就被搓洗得變了形,肩頭和胸口被水洗得發白,麵料太差勁,上麵起了一層球球,胳膊一抬,劈裡啪啦生靜電。
敵方看來蓄謀已久,把他們圍在了壩子底,圍起的口袋隻留北麵一隅,那是冇法去突圍的敵方陣地。
寫就寫了。
全隊陣亡,隻餘他一條性命。
小紮西厥後養成了一個風俗,隻要一瞥見我,立馬提著褲子逃竄,從三歲躲到六歲。
他甚麼都聽不見,不斷地中彈,被炸飛,又二度被炸飛,氣浪把他掛到了一旁報廢的坦克炮筒上。
拉措說:大冰你彆聽他瞎扯,明顯是他追的我,這傢夥當年追我追得那叫一個凶喲,從古城追到瀘沽湖,一點兒都不害臊,哎呀,我都不美意義說……厥後把我給追煩了,就嫁給他了。
“5·28”以後的七個月內,老兵時而昏倒時而復甦,曆經了24次大手術,被定為二等甲級傷殘,大夫費經心力救治後,篤定地下結論:滿身癱瘓,畢生臥床。
我說:我也蠻乖的……
我震驚了,由衷地敬佩老兵的遺傳基因。
我實在是看不下了,送他一件牛津紡的天藍色手工襯衫,他也穿,套在破迷彩T恤內裡穿,硌硬得我三天懶得理睬他。
熊孩子愛捏軟柿子,卻不敢招惹我,他怕我。
(五)
無他,在這個不曉得深思的期間,有些故事應當被先人曉得。
他說:把這些錢花在該花的處所吧。
麗江是一方江湖,既是江湖,不免多是非。有些閒來無事的人愛嚼舌頭根子,他們不出產八卦,隻是家長裡短的搬運工。
非論是這個國度還是這個民族,都不該忘記:那些人曾經曆過那些事,然後那樣地活。
曾有位報人如我這般機遇偶合體味了他的故過後,把他的行伍生涯撰成數萬字的長文。那人也算是老兵的老友,因為事前未打號召,老兵得悉後,找到那人,在文章頒發前絕壁勒馬,連人帶條記本把人家扔進了河裡。
我坐過一回他的電動車,北門坡的坡度不大,車開到一半如何也爬不上去了,一邊收回詭異的聲音,一邊往下出溜,我嫌他的破車腎虛,馬力太小,他嫌我身材太沉。
老兵也不買車,整天騎一輛破電動車。此車汗青悠長,絕對是電動車裡的祖宗級彆,他安了兩個裝菜的車筐,偶然候采購的東西多,背上再背上一個塑料揹簍。正麵看後背看,活脫脫一個趕集賣雞蛋的農夫大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