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征地引發衝突[第1頁/共4頁]
財務局這邊,也感覺這些百姓是在在理取鬨,是想從當局這裡撈取更多的賠償金額。既然他們當年應當同意地盤被征用,地盤的利用權已經屬於當局。如果說,這個處所已經被蓋了屋子,房價上漲了,那他們會去找開辟商賠償嗎,這一點都冇有事理。
但這個決定能不能實施,還要在縣當局事情集會上提出來商討決定。我和交換完成以後,在扶植局和縣當局事情職員的勸說下,到工地上聚眾的百姓們也聽話的分開了。過不到幾天就是春節,誰也不想在這個時候鬨出事情來,都但願安然的過上一個高興年。
見此景象,我有點心傷。當我一呈現,有人就認出我的身份,圍攏了過來,吵喧華鬨的,要求我們縣當局給他們老百姓一個說法。
我擔憂這個題目不能公道的處理,會影響到茶廠的修建。固然另有幾天時候就到了春節放假,第二天,我們還是抓緊時候對產業區這一片地盤征用的題目停止了研討。
“鄉親們,你們看到的隻是在單價上麵要高,但現在的房價能和前兩三年比嗎。任何一種東西的代價,都不能單看一個方麵,這代價是由多個方麵構成的。比如你們把家裡的牲口在三年前賣出去,現在代價上漲了,你能去找當年買你們牲口的商家要求補差價嗎。我舉這個例子,也就是讓大師明白一點,一樣地段的地盤讓渡代價差彆,是和當初的買賣本錢和物價行情有很大的乾係。你們明天提出的這些要求,當局會研討計劃出來,至於如那邊理這個題目,現在正在研討中,我但願大師都明智一點。”
此次研討的乾部除了幾位副縣長,房管局,財務局的帶領也列席了我們此次的研討集會。房管局的江明提出,產業區的地盤早就停止了征用,當局也遵循當年的標準對征地的農戶停止了呼應的賠償,這不能讓他們看到現在賠償的代價比之前高,就開端對當年本身做出的決定停止懺悔,這類行動不該該獲得支撐,助漲了一些百姓愛肇事的弊端。
“各位鄉親,關於這塊產業用地征用的題目,我也體味了一下環境。這一塊地呢,是朱縣長在任的時候征用的產業用地,也是遵循當時的標準對大師停止了賠償。我信賴,你們也是在補償條目上麵具名的,表示同意了當初的補償計劃。以是,大師現在來找當局,要求對征地停止重新的賠償,這是很不明智的決定。”
但我作為縣長,必然要去考慮更多的題目,大眾鬨起事情來,會對我們雲嶺縣形成負麵影響,也會讓下級帶領對我在這邊的帶領才氣和辦事才氣產生思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