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罪(全集)

第276章 誰是凶手(1)[第5頁/共6頁]

文麗返來陳述的時候,神采非常懊喪。

女人想了一下,說:“彷彿是四五天前吧,詳細時候記不清了。”

範澤天見從她嘴裡問不出甚麼,就指指馬旺財的房門說:“這門鎖,除了他本身,另有誰有鑰匙?”

工夫不負故意人,她對著電腦看了大半天時候,眼睛都快看花了,竟然真的在電腦裡看到了一張與死者高度類似的大頭照。她麵前一亮,靠近電腦顯現屏細心比對,最後肯定,死者就是照片上的這小我。

豬圈裡頓時熱烈起來。

禿頂強回身一竹竿敲在他頭上,喘著粗氣道:“鬼叫甚麼,從速打電話報警啊!”

他拿起放大鏡,細心辯白了一下那幾道紫色的陳跡後,彌補說:“捆綁他手腳的,應當是尼龍繩,你看他腳踝處,還留著兩根藍色的尼龍絲。被捆綁的時候還不短,應當在數小時以上,要不然不會構成如此深的陳跡。”

登記表格上有姓名、籍貫、出世年代、照片及在本市暫住地點等條目,因為手裡隻要死者的臉部照片,以是她隻能盯著表格上的照片,一張一張地細心辨認。

女人點頭說:“這個就不曉得了,我跟他也不是很熟。”

文麗和李鳴在屋裡搜尋一遍,然後衝著隊長搖點頭,表示毫無發明。

老曹一邊查抄屍身,一邊答覆他:“滅亡時候,應當是明天淩晨1點至3點之間。另有,”他戴動手套,扒開死者脖子上的傷口看了一下,接著說,“劃開他喉嚨的,不是生果刀或匕首之類的淺顯刀具,傷口薄如一線,但又深切喉管,應當是一把極薄,並且極其鋒利的利刃。”

李鳴說:“這倒是一條線索。但是現在的有車一族多了去了,這個範圍太廣了,我們也冇法一個一個去查啊!”

文麗點頭說:“行,我頓時沿著這條線索查一查。”

再一看此人的登記質料,姓名馬旺財,本年32歲,戶籍地在湖南省婁底市,未婚,暫住地點為青陽市承平坊大道劉石巷113號。文麗頓時振抖擻來,把這張登記表列印了一份,拿給隊長看。

文麗就坐在電腦前,睜大眼睛,一張表格一張表格地往下翻看著。

阿軍這才如夢方醒,一邊摸著頭,一邊從速取脫手機撥打110報警電話。

回刑偵大隊的路上,李鳴一邊開車,一邊沮喪地說:“這案子有點古怪啊,我們這麼多人,在現場忙了一上午,竟然冇有找到一點兒有效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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