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進山第一夜(4)[第1頁/共4頁]
趙大瞎子說:“咋不吃?藥狐狸吧,得去掉棗核,把棗核換成毒丸,中間再放上幾顆好棗。這狐狸吃完了好棗,纔會吃帶毒的棗,最後才氣藥死。”
他說,彆看這下套子簡樸,一截鋼絲往樹上一綁,就齊活了,實在也是門技術活。這套子的高度非常首要,吊掛在半空中,讓行走的植物頭部恰好鑽疇昔,高一點、低一點都不可。套分歧的獵物,套子要下在分歧的高度,做套子的鋼絲也不一樣。捕獵黑瞎子、馬鹿如許的大型植物,要用8號、10號鋼絲;套麅子用12號、14號鋼絲就行;野兔小,用20多號鋼絲就夠了。下套子,套住的多是馬鹿、麅子,特彆是麅子。這傻麅子一根筋,按說你把腦袋鑽進套子裡,退出來不就得了,它不退,非得冒死往前掙。成果越掙越緊,勒死了都出不來。狼就很聰明,它要進了套子,就會縮著腦袋,謹慎翼翼地退返來。野豬也不好套,特彆是大一點的野豬,腦袋又大又滑,套子一滑就跑掉了!
如果冇有這個名額,恭喜你,你又犯法了。
很簡樸,林業公安能夠放過你,叢林裡另有叢林武警查道。你如果帶著獵槍上山,武警會冷冰冰攔住你:對不起,槍支彈藥為易燃物品,不準帶上山。
這是鄂倫春人設想的鞋,特彆合適在大山中行走。皮烏拉用厚牛皮縫製,鞋前臉捏了很多小褶,鞋底墊了厚厚一層烏拉草,走起路來既輕巧,又健壯,斷樹茬子、玻璃碎片都紮不透鞋底,還能保暖吸汗。
先說持槍證。
他說,捉狼或野豬,得用炸子兒。這炸子兒相稱於小炸彈,把碎瓷片、鐵渣子、碎石子砸成豆粒那麼大,裹上硝酸鉀火藥,內裡用一層細麻繩緊緊綁住,在內裡糊上層羊油,弄好後,差未幾有小雞蛋那麼大,扔在野豬、狼群顛末的路上,這野豬或狼隻要一口咬下去,半個腦袋就給炸飛了。
我們順著山道往上走,山道很窄,本地人叫作毛毛道。這毛毛道是被本地采蘑菇、采藥、打獵的人踩出來的,順著毛毛道走,普通不會迷路,也不會有甚麼傷害。
束縛後,當局號令大範圍打狼,獵人還發明瞭各種下毒餌的體例。國度規定,不準用毒餌殺植物,唯獨毀滅鼠患和豺狼時能夠。殺狼的毒餌要放在骨頭肉裡,狼吃這塊肉時,要嚼骨頭,把毒餌咬爛了,就毒發身亡了。另有獵人將毒餌放到鳥雀,特彆是喜鵲身上的。狼特彆喜好吃死喜鵲,吃完後冇多久,就毒發身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