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詭異的幸福之家

第94章 可以說話的條件[第2頁/共3頁]

--“應當不會有人這麼做吧!這麼乾的結果但是冇朋友的。”

淩霄立即想到了法則一第8條。

在冇法辯白其是敵是友前,他決定多看少張嘴!

--“再現騷操縱啊!在舉手與不舉手之間,淩神挑選視而不見!”

青山高中法則一第5條。

8,進廁所之前,請必然拍門,肯定內裡冇有其他同窗後才氣夠出來,一旦發明廁統統同窗神采奇特的盯著你看,請不要躊躇立即分開。

可一旦冇有舉手奉告教員,他就算違背法則。

從校門出去的這個設法有些不實在際,隻能再想彆的有效的!

思及此,淩霄摸乾脆的答覆道。

華國直播間的彈幕刹時猖獗轉動。

不過兩秒鐘過後,他敏捷反應過來一件事。

這條法則,就是想讓他打同窗的小陳述!

為了活下去,本身方纔可真不是小我。

第二節課上課期間,淩霄一向在悄悄察看他的行動,試圖找出有效的資訊。

一旦第8條法則是精確的,那麼有關第6條前半段的資訊,淩霄也有了大膽的猜想。

並且法則為甚麼會給出第一節課結束後,再給出其他的限定!

兩條法則較著存在衝突點,第6條法則最後一句,顯現絕對不要伴隨學上廁所!

淩霄刹時有些無語!

蔡茁的變態讓他不由皺起眉頭,對這個所謂的同窗,彷彿主子上的其彆人不一樣。

淩霄對班級的那些同窗感到陌生,一樣也劈麵前的孫振感到陌生。

他這是不想說嗎?那他孃的也得能說才行啊!

當眾被人熱誠已經很尷尬了,可在他看來是好朋友的淩霄也在擁戴教員熱誠他。

在舉手與不舉手之間,淩霄挑選冷靜的轉過甚當作冇看到。

法則一第6條。

讓他有些不解的是,蔡茁回到坐位上後並冇有當真聽講,而是從書桌裡拿出了一本書夾在講義內,看的津津有味。

等了幾秒後並冇有可駭的事產生,不但淩霄鬆了口氣,就連旁觀直播的網友也狠狠鬆了口氣。

這麼看來,極有能夠在滿足某種前提下,纔不能去廁所。

最起碼解釋一下這不是本身本意也行啊!

一節國度在領遭到資訊後,立即動用第一次提示機遇。

二,叫他一起去廁所,是有首要的事提示他!

在教員要求大師鼓掌的時候,除了孫振,也就是隻要蔡茁冇有跟著一起。

“三賽,我要陳述,我的同窗上課不用心,他在看課外冊本。”

遵循法則以往的尿性,越不能去的處所,越是有不成告人的奧妙。

“阿誰,我還不是太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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