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能手撕怪談生物

第二章被一腳踹飛的弟弟[第1頁/共3頁]

【法則七:這個家裡除了你以外,另有一個你,在看到他的時候請當即躲起來。】

怪談局——華國怪談研討局,怪談所說的求救指的就是他們,而他們能夠按照他國直播間,傳播出的動靜,給華國的天選者提示,而提示的機遇隻要三次。

他的視野挪移向媽媽肚子上的湯碗,伸手端起安排於桌麵上:“我還不餓,您不消為我操心。”

“嗯嗯。”弟弟點著腦袋,表示得非常鎮靜,伸手指著即墨閻的腦袋:“哥哥,我要玩你......”

即墨閻學著猴子,做了個瞭望的姿式,拍鼓掌掌,顯得非常對勁。

【當前怪談:消逝的我】

一名密斯走了出去,懷裡緊抱著檔案夾,手指微動間,有些許侷促。

“扣扣扣”

【法則二:白日請不要分開家,夜晚纔是您的出行時候。】

【法則八:鄰居蘇姨在肉聯廠上班,她和媽媽的乾係不錯,以是常常給你們送肉吃,但媽媽不在的時候,請不要給她開門。】

門後,即墨閻的嘴角微微勾起:“是嗎?”

弟弟並不感覺有甚麼不對的,還一副洋洋對勁的姿勢。

【法則三:媽媽是為和順的人,但吃藥後會變得暴躁,但她很愛你,隻要你順服她,就不會遭到傷害。】

爸爸手上的報紙放了下來,猩紅的眼睛盯著即墨閻看了一會兒,甚麼都冇說,又遮擋了歸去。

媽媽,後仰著的腦袋,微微動了一下,喉嚨間收回乾澀沙啞的音節,勉強能聽出意義:“乘熱。”

弟弟,坐起了身子,伸手指著即墨閻道:“媽媽,哥哥打我!”

[即墨閻我曉得你瘋,但你倒是動一動啊,爭奪一下懂嘛,並且你不曉得你現在的處境很傷害嗎?你不是號稱最體味怪談的嘛!你都忘了曾經說的話了嗎?]

[欸嘿,華國人就是廢料,還自誇甚麼龍的後嗣,還真敢說啊,固然之前是有個短長的,叫甚麼肌膜炎,一聽就有病,成果呢,瘋啦~哎呦,慘呐,在那以後你們就冇人能在怪談天下活著出來了吧,牛皮吹破天,兜不住了。]

那隻小小的,一看就是小孩的腳,即墨閻冷聲嗬叱道:“拿開。”

“陳秘書,你這是如何了?”蕭流川身邊的一名老者開口道,他輕撚著髯毛,一副得道高人的氣度。

【法則六:你的弟弟很敬愛,要體貼他,珍惜他,順服他,但偶然會變得醜惡,這時請闊彆。】

[華國氣數儘已,要不是有寢兵條約,你們華國必亡!]

而視野下移,一個骨肉如柴的人,雙手著地後仰著,站著空中上,而一張乾枯扭曲的臉頰,正對著即墨閻,眼眶凸起,裡頭冇有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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