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能手撕怪談生物

第十七章我要跟你一起走[第1頁/共3頁]

“噥還你。”把匕首還了歸去,即墨閻朝著書房內走去。

“如何,要喝血?也不曉得鬼有冇有,你嚐嚐。”然後直接把匕首紮進無頭鬼另一半身材裡。

他低下頭,開端深思起來,彆的天選者必然不會想到這一點逼迫其喝湯,乃至能夠連無頭鬼都冇見過。

“哦,是感覺本身活不下去?”即墨閻雙手交叉於胸前,饒有興趣的說著:“那你有冇有想過,和我走你隻會死的更快,乃至有能夠被我殺掉,畢竟下一個關卡,你死不死對我都冇有影響。”

一刹時,家裡變得溫馨,隻要爸爸掙紮的聲音,而媽媽,許是怪談放棄了對她的操控,倒在地上,冇了反應。

無頭鬼眼角一抽,“死!”

匕首掉落在地上,還是是黑紅的,隻是不曉得為甚麼,總感受它變得透亮了幾分。

[你們不感覺閻哥有些帥嗎?]

弟弟卻搖搖腦袋,非常果斷的道:“不,我要和你一起走。”

無頭鬼重新到尾冇有開口說過一句話,但即墨閻隻從他臉上那暗淡不明的神采,便曉得,本身全都猜對了。

無頭鬼甚麼都冇說,但跟具他的神采,即墨閻也能辯白,隨便持續道:“看似爸爸想殺你,但實在是他在庇護你對吧,而阿誰腦袋,是你讓爸爸送給我的對吧?”

然後把腦袋也給處理了。

隨後,他拿出從弟弟那要來的匕首,本來玄色的匕首,被他前次利用過後,就變成了黑紅色,並且期近墨閻拿在手裡後,匕首的竄改還在持續。

思慮了好久,即墨閻終究說出如許一句話。

無頭鬼冇迴應,而是那顆腦袋飛了起來,嘴巴伸開,再次想咬即墨閻,即墨閻很乾脆,把匕首飛了出去。

[按照這點來看,閻哥固然行事風格讓我們捉摸不透,但他應當看破了全部怪談局勢,就是不曉得他是如何做到的。]

“為甚麼,因為我讓你吃本身?。”說完,即墨閻搖著腦袋,自我否定道:“不對,如果其他天選者也被送了人頭,那這個就不建立了。”

無頭鬼張嘴,想要咬即墨閻,但何如間隔受限,隻咬了一口氛圍,啊,也不是,他還不謹慎咬到了本身的舌頭。

“你看你,急甚麼,來,先聽我說。”

[也不是冇能夠,即墨閻本來就連著殺了怪談三年,此次俄然被拉出來,明顯不對勁,要不我們賭如何樣,看看今後怪談還會不會拉病殘人士。]

但他那死力忍耐著痛苦的神采,已經把他的目標給透露了。

“送人頭隻是一個幌子,讓我們的重視力集合在爸爸身上,而你再暗中脫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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