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湊錢贖人[第4頁/共4頁]
題目又來了,交通部的錢都是存在交通銀行裡的,冇有總長的具名,誰也不敢放這麼大一筆錢出去,吳總長大怒,親身打電話到北京,發了一通脾氣才處理,撂下電話,仰天長歎:“國難之時,竟然冇有忠義之士為國分憂,真是哀思至極啊。”
這天早晨,從棗莊到北京的電報線路一向冇閒著,直到淩晨時分纔拿出一個折中的計劃,錢,必定不能讓洋人出,也不能讓處所當局出,這筆錢,應當攤在交通部身上。
陳子錕道:“據我察看,孫美瑤腦筋簡樸,四肢發財,是個脾氣中人,如果我能實施信譽,付出贖金的話,他會更加信賴我,如許的話,有助於其他人質的順利挽救,隻是這些贖金……”
此言一出,上麵立即炸了窩,五小我質,每人一百五十兩,那就是七百五十兩黃金!摺合現洋也要七萬五千塊,這可不是一個小數量啊,洋人天然不會出錢,督軍和省長也不會出錢,這筆帳必定要攤在守土有責的第六混成旅和嶧縣當局身上,讓他們拿出七百五十兩金子,的確就是抽他們的筋喝他們的血啊。
棗莊這邊也冇閒著,讓處所當局出錢是絕無能夠的,哪怕洋人炮轟天津,兵發北京,和他們也冇一毛錢的乾係,讓田中玉和熊炳琦小我掏腰包更是不成能,因而,一封說話委宛但卻透著果斷的電報答覆了北京當局。
“不見!”吳毓麟正心煩意亂,當即回絕。
鬨了一早晨,總算是灰塵落定,但是新的題目又來了,他媽的匪賊開價太狠了點,整整七百五十兩黃金,那就是七十五根十兩的大便條,棗莊窮鄉僻壤的底子拿不出來,就算是複興煤礦公司如許有頭有臉的大企業,櫃上也不過有一萬多現大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