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鉤子[第2頁/共3頁]
衝鋒在最前麵的一個海寇,正揮動動手裡的腰刀,這傢夥身上還穿了件齊腰鐵紮甲,這是他從一個百戶身上扒下來的,這傢夥之前殺敵英勇,現在也是個小頭子,現在頓時近了身,恰是削人首的好時候。
因為標槍的勁力太強,就算是用藤牌、燕尾牌擋住,這勁力也透著盾牌撞傷手臂,現在再舉起來,也甚是吃力,臂膀甚是疼痛。
俞大猷治軍極嚴,軍紀壓在腦袋上,固然行動斷斷續續,又不整齊,但還是抽了出來,一起擲了出去。
犁形槍頭破開鐵甲,構成洞穿,這賊摔在地上,張著大嘴,暴露黃牙,想慘叫,但是氣上不來,隻能收回輕微的“嗬嗬”聲,嘴裡不竭的吐著血沫。
而與此同時,除了這一塊的火門槍偷襲,剩下的的盾牌手變動左肩膀抵住盾牌的行動,用左手撐住盾牌,站直身子,用右手從背後的標槍袋裡抽出一根標槍。
明朝軍隊中利用的標槍,槍桿以纏軟的稠木或細竹製成,長約7尺,前粗後細,鐵鋒嚴峻,因重心在前,以是投得遠,普通以30步為根基要求,準而有力。
戚繼光《紀效新書?比較技藝獎懲》:“試標槍,立銀錢三個,小三十步內射中,或上、或中、或下,不差為熟。”練習和測試的體例除伶仃投擲標槍外,還須持藤牌投擲。故文中又曰:“試藤牌……令持標一枝,近敵打去,乘敵顧搖,便抽刀殺進,令人不及反手為精。”何良臣《陣記》卷二《技用》還說:“……標中銀錢者,以銀錢賞之。三限不中者,罰而複責。惟三標百試不差者為奇特。”標槍在明朝也曾用於水戰,並從作戰實際中總結出“標槍非船相逼不成用,往下打更難準”的經曆經驗(《三才圖會?器用》卷六)。
多虧現在海寇衝得進了,不然就這顫顫悠悠的行動,準頭真不敢包管。
這賊帶頭上前衝鋒,俄然,身材驀地一頓,然後就向後摔去,本來是兩枝標槍射中胸膛,標槍的慣性讓他向後摔去老遠,手裡的大刀也不曉得扔到那裡了。
衝在火線,跟在阿誰小頭子身後的一個老賊,因為衝在前麵,固然說揮盾隔開了兩支標槍,但還是被一支標槍釘在了地上,口中往外不斷吐著血沫,身材不竭的抽搐,然後漸漸的停止呼吸,死不瞑目。
有一老賊反應快,左手燕尾牌一舉,“騰”一聲,一根標槍紮在牌上,燕尾牌被紮透了,槍頭避開了手臂,勁力太大,手臂感受痠痛,能夠傷了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