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私兵[第2頁/共3頁]
而弓弩手所持的弓箭具是由明國購進而來的步弓,弓力微弱,屬於強弓。
剩下六百兵額則滿是二公子的,因為二公子是城防官,本身就屬於武官,以是他有渠道能夠用較低的代價購進兵器設備。
而這首裡城的城衛軍的大統領也是由王室成員擔負,自古穩定。
以是也隻是買了幾套藏於府中,隻在戰時之時拿出來設備。
如果想將一個兵養起來,並將其全部武裝,需求大量的賦稅,做到這一點,也隻是因為琉球王國這麼多年作為一個大的貿易港,有大量的錢能夠采辦鐵料打製兵甲才氣微微做到,但這養一個兵的本錢仍然不低,以是固然府中能夠養兩千多兵,現在養兵也隻要1600人。
實在府內還藏有一些日式的大鎧和紅夷人的胸甲和長槍、大戟以及火繩槍,但數量未幾,那些現在根基上都是屬於府藏武備,而並未拿出來設備私軍。
而琉球王國的兵士則是答應具有甲冑,以及強弩、馬匹、長槍、長刀,是能夠全部武裝的。
二公子的600兵此中兩百為弓弩手,剩下400人則為近戰兵種。
對於他們的那些事兒,也都是睜一隻眼閉隻眼,但是現在他們惹到本身的身上,管他們是誰的人都要支出代價。
而那些鑲鐵皮甲和鐵甲則全都是走的軍方的渠道買到的。
在二公子決定向這群地痞討一個公道,向這群地痞抨擊的時候,他便決定暫不動用本身的城防軍去停止麵劈麵的打擊,而是動用本技藝中的私軍動手,但是他能夠用本身的城防兵為本身締造前提。
紅夷人的甲冑固然堅固,但代價太貴。
而在這琉球,貴族具有私兵則成為一個明法則。
琉球王國處於封建期間,貴族具有地盤,並且具有私兵,而兵士的數量則按照襲的爵位和其在朝中的官職決定。
這一家子,僅這三人答應具有的私兵就達到2200人,當然,說是這個數字,但也得看你能不能養得起這麼多的兵。
這裡的私兵和明國的仆人有著非常分歧的環境,那是因為明國的仆人,除非其仆人是武將,要不然很難會設備的全部武裝,而文臣的仆人固然也是具有刀槍弓箭,但甲冑方麵則就算有也要藏在暗處,不敢隨便拿出來。
並未分甚麼刀盾兵和長矛手,因為每小我都是設備一杆長槍,一麵圓盾,一把長刀,一把短刀。
就算是想要練習馬隊,也不會設備如許的馬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