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報名[第3頁/共3頁]
明朝凡是考生插手縣試除了親供和具結的手續外,還必有五個孺子互結,說來就是這五小我要互結保單,如果考場作弊的話則五人連坐,一齊措置!朝廷用如許的手腕也是為了包管科舉測驗的公允性,由此每年學社出人去那縣署會堂插手縣試時都要五人一起。
“狗剩這娃聰明是聰明,但是老夫傳聞這娃家中貧寒,本身這便常出去討些買賣來做,更有甚者說現在這陽穀街頭人儘皆知的小書《西紀行》亦是此子所作,何況此人來咱學社不久,不過半年風景兒,雖說前次知縣大人來時此子表示不錯,但是,但是他真能過了這縣試的比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