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新傳

第二百零六章 董卓的過去(下)[第1頁/共3頁]

殘暴不仁倒行逆施

另有一次,董卓把俘虜來的數百名叛逆兵士先用布條纏綁滿身,頭朝下倒立,然後澆上油膏,燃燒活活將他們燒死,可謂殘暴至極。遷都長安時,為了製止官員和群眾逃回故都洛陽,董卓將全部洛陽城以及四週二百裡內的宮殿、宗廟、府庫等多量修建物全數焚火燒燬。昔日昌隆繁華的洛陽城,瞬時之間變成一片廢墟,苦楚慘景令人頓首憐惜。為了打劫財產,董卓還派呂布洗劫皇家陵墓和公卿墳塚,儘收珍寶。

董卓掌權後,國度軌製朝令夕改,幾次無常,嚴峻停滯了全部國度政權機器的普通運轉。此中,他公佈的法律科罰尤其混亂無度,不成體統:對淺顯老百姓常常實施酷刑酷法,而對親信家屬,則違法不究,統統都取決於董卓小我的意誌。董卓專門指牌照隸校尉劉器登記所謂“為子不孝,為臣不忠,為吏不清,為弟不順”的臣民,凡是冊上馳名者,都應正法,財產充公。不久,全部社會便民怨沸騰,冤獄各處。

早在廢立天子之前,董卓就想操縱袁紹來支撐他,但是遭到袁紹的死力反對。一次,袁紹說:“東西兩漢王朝恩德充滿四海,萬民推戴,國豢民安。今皇上年紀雖小,但並冇有罪過傳播天下。你如果要免除皇上,改立新帝,恐怕冇有人附和你的定見。”董卓聽後,惡相畢露,持劍怒叱袁紹說:“我是成心重你,冇想到你如此不識汲引,明天不殺掉你,此後老是禍害!”袁紹也手按劍柄,針鋒相對,董卓不敢輕舉妄動。當夜,袁紹就逃奔勃海郡出亡。因為袁紹是世家,董卓也不敢究查。

<!--章節內容開端-->初到洛陽時,董卓部下固然也集結了一批親信親信,但是,要在龐大的中心官僚體係中縱橫捭闔,單靠這些人是遠遠不敷的。何況當時朝中很多有必然權勢和影響的官僚,底子就不平董卓。對此,董卓在玩弄權謀的過程中,暗中培養虎倀,廣為采集親信,用拉攏、引誘、架空等手腕打擊和讒諂統統於己倒黴的權勢和個人。封侯後,董卓死力拉攏司徒黃琬,司空楊彪。三人在朝中拉幫結派,沆瀣一氣,汲引和拔擢已被貶斥的陳蕃、竇武等人。董卓不但全數規複陳蕃等人之前的爵位,還擢升他們的子孫,以使他們世世代代為己所用。

為了本身剝削钜額財產,董卓大量破壞通行的五銖錢,還命令將統統的銅人、銅鐘和銅馬突破,重新鑄成小錢。粗製濫造的小錢不但重量比五銖錢輕,並且冇有紋章,錢的邊沿也冇有表麵,不耐磨損。小錢的暢通直接導致了嚴峻的通貨收縮:貨幣貶值,物價猛漲。據史乘記錄,當時買一石穀大抵要花數萬錢。老百姓苦不堪言,餬口陷於極度痛苦當中。董卓卻用蒐括來的財帛,整日歌舞昇平,尋歡作樂,餬口荒.淫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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