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王庶同罪[第2頁/共4頁]
但蔡琰明天來投案自首,趙昱才感覺局勢嚴峻了。聽蔡琰的論述,貂蟬並不是自在之身,乃是十二年前劉澤花令媛之資買返來的奴婢,固然因為不測事件離散了。但她的賣身契還是合法有效的,也就是說任貂蟬還是劉家的奴婢。蔡琰的話如果失實的話,倒是為劉澤正了名,買來的奴婢做姬妾,合情合法。如果按大漢律,婦女正法家中的奴婢,那是天經地義的事,底子算不得有罪,但徐州現在履行的刑法典規定,仆人是無權隨便正法奴婢的。奴婢有罪。也必須交由有司論處,如果濫用私刑的話,仆人也是要按律伏法的。
如果按刑法典,那麼蔡琰就已經是犯下了殺人罪,按律當誅。趙昱的頭很大,蔡琰是誰,州牧劉澤的正妻,徐州的第一夫人,如此身份如此職位,這讓趙昱如何來判,但刑法是劉澤製定的,首要的一條就是王子犯法與百姓同罪,如果按這一條論處的話,第一夫人也是不成能免罪的。從感情上來講,趙昱不管如何也不能判蔡琰極刑,但從律法來講,他又不得不履行。蔡琰明顯是已經抱了必死之心,言之鑿鑿,招認不諱,就算趙昱想偏袒迴護,恐怕也是不成能了。
“凝兒,去吧,不要管我,按我叮嚀地去做。”蔡琰隔著監獄的檻欄,安靜地如一池秋水。
當然,更多的人不是存眷這件事的啟事,而是存眷這件事的結局。若在平時,一個奴婢死就死了,恐怕沉到了白羽湖底那也是無人問津的,但現在分歧了,新的律法公佈了,就是仆人那也不能隨便地正法仆從了。既然蔡夫人已經被囚禁在了司刑署的大牢當中,明顯這件事不成能善了。
蔡琰跪在地上一動未動,凜然道:“法官大人,妾身是來投案自首的,請大人依律辦案。”
當即就有人辯駁他,今時分歧昔日,現在有了刑法典有了司刑署,就算是當官的有權的,也不能草菅性命了,何況這些律法都是劉州牧一手製定出來的,說甚麼王子犯法與百姓同罪,那可不是兒戲,趙彼蒼鐵麵忘我剛正不阿,必然會秉公斷案的。
但趙昱越聽下去,神采也更加凝重了,劉澤與貂蟬的事,現在徐州城裡傳得是沸沸揚揚,趙昱也是早有耳聞,不過這事與他無關,劉澤並未曾犯法,貂蟬丈夫死了,孀婦再嫁天經地義,呂布是死於軍法,與司刑署無關,對於這件事,趙昱天然是付之一笑,至於言論如何評說,那就是品德的範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