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文魁

第十一章、官場狡詭[第1頁/共4頁]

“刷”的一下,屠縣丞腦門上的盜汗就下來了,眼神不自禁地就往耿縣令那邊瞟。但是耿縣令坐在中間,抬著頭彷彿在入迷,就壓根兒不肯瞧他一眼。是勳正籌算讓耿縣令派人去叫李全來作證呢,俄然吳質手捧著一塊牘片倉促而入,低聲稟報導:“找到了,隻是……”

這就是當文官的缺點啊,想想當年……啊不,應當是將來,張三爺跑耒陽去挑龐統的錯兒,就跟本身現在行縣差相彷彿,得虧是孫乾在中間攔著,要不然以三爺那脾氣,還不當場白刀子出來紅刀子出來?換個文官就不可了,就算有那份武力,也冇有那份混橫不講理的派頭呀。

他更加感覺此中大有蹊蹺,因而接過竹簡,展開來細瞧。隻見簡上的內容大抵是:某年代日,鄉民寧某毆父受傷,按律當正法刑,上麵是案件產生和審理的詳細過程。但是遵循這竹簡上所寫,屠縣丞隻審了一次案,隔壁老王也隻要一次供詞,認準了當年是租婢產子的,並無翻供一事。

因而是勳就坡下驢,連連點頭:“是啊,確切疲憊了。”他想一想,關照耿縣令等人:“不必因我來此,使諸君廢了公事。且安排一間靜室,讓某稍歇風塵,且待午後,如有谘詢,再呼喚諸君前來便可。”

是勳嘲笑道:“縣中大姓李易中卻與某說,實應是借種生子,當日簽約的中人便是他本人――府尊任我以腹心,我若執意重審,想來府尊不會禁止。你覺得如何?”

不過他這時候再開口扣問,倒是比較輕易衝破對方的心防。因而他就問了,說我聽得鄉民傳言,這案子共有兩審,一開端隔壁老王是說借種生子來著,是也不是?這麼一問,屠縣丞更慌了,說:“這是老王錯記了,為無效的證詞,故此卷中並無收錄。”

但是他也隻能腹誹,卻罵不出口――畢竟本身冇有真憑實據啊。這就比如一口痰硬生生憋在嗓子眼兒裡,咳也咳不出來,咽又咽不下去,卡得他滿身都不舒暢,就恨不能當場一腳踹翻了幾案,然後拔出刀來把麵前這倆可愛的傢夥全都劈成渣渣……

是勳冇有體例,隻好故伎重施,瞧瞧手裡的左券,再瞧瞧耿縣令,再瞧瞧左券,再瞧瞧耿縣令……但是那耿縣令就比屠縣丞要老奸大奸多了,臉上一向保持著靜止卻不生硬、暖和卻不奉承的淺笑,隨便他瞧,瞧多少遍也當是東風馬耳。目睹得是勳反倒要對峙不下去了,還好中間的盧洪給解了圍,他輕咳一聲,大聲說:“長官自淩晨行路到此,也該疲累了,不如先臨時安息一會兒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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