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五章 權貴人脈[第1頁/共4頁]
大漢立朝至今,皆行重農抑商的國策,權貴多以商賈為賤業,商賈的政治職位不高,而世家大族出麵打理族業和經商的,也多是些旁支後輩或信得過的家老,故以他們的身份,想要搭上巴勒弗家屬,還得請背後的主家出麵的。
成者為王,敗者為寇,說得就是這事理,錦上添花的人很多,落井下石的人則更多。
安眠臣民多有靠經商餬口的,且因其地處亞歐大陸的中間腸帶,東西方的貨色大多須經此轉運乃至當場買賣,故該國的商貿向來發財。
安眠帝國非但是清河百貨極其首要的貨源,亦是能販售漢貨攫取暴利之地,很多大漢行商得空亦有力在外邦購置鋪麵,將漢貨轉售給胡商又會被賺取钜額差價,清河百貨恰是看準其間商機,跟在少府錢莊背麵在安眠各地購置了鋪麵,幫著大漢行商“代售”貨色。
外戚竇氏的家主竇浚更是與巴勒弗家主多有手劄來往,啟事無他,竇氏和陳氏兩大外戚合辦的清河百貨在開遍大漢各郡縣後,早已“進軍”外洋了。
跟著漢廷不竭加快對外互市的法度,使得漢人的眼界大為開闊,尤是悠關本身好處的貴爵權貴,對諸多外邦的海內幕勢皆多有所著意刺探,故對安眠帝國的巴勒弗家屬絕非毫無所知,乃至是知之甚詳的。
尤是大漢天子劉徹對金銀票據的安然性和信譽度極其看重,讓中心官署各相乾府署製定了罰則極其酷烈的律法,捏造,詐領,皆視同謀反反叛,判個梟首抄家都是輕的,便連從文帝朝後就決計在律法中慢慢淡化的“連坐”,“夷族”都是鮮明呈現在金銀票律中。
從某種意義而言,米特裡達梯和中原史上真正的漢武帝有些像,隻可惜他的祖輩父輩不似大漢的文景二帝般,用數十載的苦心策劃,為後繼之君打下了削藩的堅固根本,且留下了豐富非常的產業。
當然,大漢官府是毫不成能將漢籍人犯移交外邦的,總之凡是有漢人涉案,不管誰是侵犯人,誰是受害人,皆隻能合用大漢律法,交由大漢官府決刑斷獄。
大漢臣民鄙夷化外蠻夷是一回事,須得謹守律法又是另一回事,除非是自家府中的外族仆從,不然任何人皆不得隨便行凶傷人,這是原則題目。
至於漢商的人身安然,起碼在明麵上是冇甚麼題目的,蓋因兩國邦約上鮮明顯定,若漢商在安眠境內遇害,則安眠官府必得儘速緝凶,並將凶嫌移交給漢廷措置,如若不然,大漢有權遣少量官兵進入安眠境內幫手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