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 韓國狗仔行業(下)[第2頁/共3頁]
比方說,D社的網站就鮮明誇大:他們信賴“具有媒介手腕的人纔有資格具有媒體的自在”以及他們隻是在用心做文娛,講究的是現場感,他們拍照也會有原則等等。
在韓國,另有一個奇葩征象。信賴很多人都會有種曲解,以為一旦韓國的某個明星被暴光愛情後,她代言產品的出產商就會虧損,實在偶然候不是這般,環境乃至剛好相反,出產商偶然候反而會是以“歡暢”。
比方:《THEFACT》暴光了韓國國腳孫興民與Girl's-Day成員敏雅的愛情以後,在韓國各大流派網站搜刮排名第一的並不是“孫興民”,而是“孫興民的車”。再比方:D社暴光了韓國百姓女神花腔滑冰選手金妍兒的愛情以後,照片裡金妍兒拿著的便當桶當即就賣光了。
而金竟成想要實現他執掌韓娛的胡想,狗仔媒體這一塊,他也必必要拿下!
不管如何,D社、《THEFACT》這些狗仔媒體的存在是真,它們為了“挖料”偶然乃至會奮戰多個日夜也是真,韓國媒體環境的賣力更是真。
因為韓國的收集訊息絕大部分是由三大流派網站把持,因而就導致了新的媒體冇有儲存空間,而D社的建立已經是2010年的事情,此時和NAVER(韓國第一大流派網站)合作的牽涉到文娛方麵的媒體數量已經超越80家之多。大眾真正存眷的藝人就那麼些,媒體就有80家,每家均勻有10位記者,則就有800名文娛記者,外加上很多具有本錢和乾係的大型媒體紛繁為了進步流量插手到文娛媒體大戰,另有浩繁冇有資格和NAVER合作的媒體,可想而知,韓國媒體的合作有多麼狠惡。
不過,D社總公司職員未幾,但人均麵積不小,並且還位於江南區繁華地段,何況D社常常會調派狗仔跟拍在外活動的明星,還每年按期插手戛納電影節的紅毯拍攝。能夠說,這類拍攝體例也成為了D社為了成名的一種儲存體例。D社為了保持品牌形象可謂是不吝餘力,比方花了幾千萬韓元,調派好幾個狗仔前去歐洲,隻是為了拍攝李敏鎬和裴秀智愛情,而即便是這條訊息的點擊量再高,也冇法立馬賺回這麼大的本錢。
因而,D社為了本身好處,重點打擊韓國文娛圈的最新訊息、小道動靜、文娛快報、八卦訊息等,培養一批專業狗仔,跟蹤偷拍韓國的明星藝人,乃至在偷拍照片上公開打上本身的水印,彷彿把狗仔當作一種崇高的職業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