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娛之碩

第六十七章 道歉![第3頁/共3頁]

2002年被韓國查察構造調查,後逃往美國1年多,2004年回韓國接管審判,2004年9月3日首爾中心處所法院刑事25部(審判長李炫升部長法官)訊斷李秀滿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2007年獲得韓國盧武鉉總統就任4週年記念特彆赦免。

再加上,他想要儘快停歇此次S-M碰到的危急,以是就同意了此次的股東大會決定!

“太可悲了,韓國S-M公司不配做韓國第一的文娛公司,他們冇有資格!”

你這個始作俑者必必要支出代價!”

此次的坑韓碩的啟事,也是因為金英敏對少女期間的嚴峻,也能夠說是對本身的前程的嚴峻,為了本身的前程,金英敏能夠不擇手腕,隻是此次弄巧成拙了,金英敏栽了跟頭,並且被栽的鮮血淋漓!

很快金英敏就在那群股東的攙扶下,登上了S-M社長的寶座,一開端金英敏覺得本身的春季來了,能夠隨心所欲的節製S-M公司,遵循本身的設法去打造一個屬於本身的********。

“哎...很可悲的事件,我向來冇有想過,會產生如許的事情,固然韓國的文娛圈已經很讓人絕望了,但是我卻冇有想到韓國第一文娛會這麼的讓人絕望。”

在不留一點餘地的將金英敏給罵過後,如果,金英敏敢有一點點的抵擋,李秀滿就有機遇將對方的權力賜與把奪過來。

不過如許的大權獨攬獲得了很多股東的惡感,很快李秀滿出事了,1998年8月李秀滿在SM公司的有償增資過程中調用SM公款11億5000萬韓元,當作本身的增資資金投資SM股票,盜取了數百億韓元的股時價差,如許的行動被鑒定為貿易犯法行動。

也因為如許,金英敏對少女期間非常的好,以是他手中的資本,都毫不鄙吝的往少女期間的身上投去,因為保住少女期間,他金英敏的手中就有砝碼和李秀滿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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