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劫難(五十四)[第1頁/共8頁]
9、銜火閉喉小天國;十、桑火烘小天國;十1、糞汙小天國;十2、牛雕馬躁小天國;
世人若於四月十七日,誓立信心,稟承玉曆知警行事。常將以上諸語 向人談說者。來生髮往陽間為人。不受鄙薄。不遭官刑水火傷體等項之災。
第九殿,劃一王陸,四月初八日誕辰,司掌豐都城鐵網阿鼻天國,另設十六小獄。凡陽間殺人放火、斬絞正法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銅樁,鏈其手足相抱,煽火燃燒,燙燼心肝,隨發阿鼻天國受刑。直到被害者個個投生,方準提出,解交第十殿產生六道(天道、人道、阿修羅道、牲口道、餓鬼道、天國道、)。
往生人道凡陽間讀易儒士。誦經僧道,勾至陰司。唸誦聖經咒語。致諸獄不能用刑。使刻苦報者。解到本殿。逐名注載。並繪本來臉孔。名曰出錯 生冊。押交孟婆尊神(酉區忘台)下。灌飲迷湯。派投人胎。轉世死於腹中,或生一二日,或生百旬日。或一二年促死。使忘三教真言之 後。第一殿。加差厲卒,勾到各獄查察前惡。補刻苦報。凡解到功過兩平,及已刻苦滿。功少過量等魂。裁奪為男女妍醜安勞。發往何方 繁華貧賤之家者。即交(酉區忘台)下本殿點名發放。往生人道中。
菩薩慧眼觀
屢有婦女要求,供稱有切齒之仇未報。甘為餓鬼。不肯做人。妍詢情由。多係閨女,或係純潔之婦女,因被讀書中之惡少,或貪姿色,或 圖財物。裝儘風騷諸般投好,計誘成奸,誑雲未有妻妾,誓必央媒聘娶。或有甜騙婢女。娶納為妾,或有謊許養老其婦。或允扶養伊前夫 之後代等情事不等。誤被計騙。癡心順服。失節相贈以後。耽延日久。反出惡言揚醜。致令父兄知覺。親鄰鄙賤。冤無可伸。羞忿尋死。 或得鬱症而亡者,聞知負心賊子。今科該中。此恨難消。號泣求準索命等情。細查事果實在。但該生陽壽,尚未該終。並伊有祖父之餘德 未滅。本殿姑準婦女搴票,魂入考場。阻惑違式。改換榜上之名。再俟應絕之日。準同勾死鬼進門索命。仍在第一殿考覈判定。
四殿五官王
篇中小插曲之關於十殿閻羅:
第二殿,楚江王曆,三月月朔日誕辰,司掌活大天國,彆名剝衣亭寒冰天國,另設十六小獄,凡在陽間傷人肢體、奸盜殺生者,推入此獄,另發入到十六小獄刻苦,滿期轉解第三殿,加刑發獄。
第四殿,五官王呂,仲春十八日誕辰,司掌合大天國,彆名剝剹血池天國,另設十六小天國,凡世人抗糧賴租,買賣訛詐者,推入此獄,另再判以小獄刻苦,滿日送解第五殿察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