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單1

第二十七章 推論[第2頁/共4頁]

我方纔看他查抄小孩屍身的時候,那真得是驚心動魄,小孩的身材上儘是傷痕,不翻開繈褓我還看不到,楊鶴軒猜想小孩是在滅亡之前才被凶手毆打的,但詳細是如何樣,還要做了屍檢陳述再看。

韓潁說這是在死者的床腳處發明的,房間內的地毯也被燒了個洞,洞不大,不過我也倒是佩服韓潁這小妮子的,當天宇說這個物證占空中積太大,等人來抬著走的時候,人韓潁直接就拿了一把剪刀,在阿誰被燒燬的煙洞四周剪了一圈,在將其取下,以後也就是因為這個啟事,郭麒麟冇少被總局局長罵。

本來,我覺得這類事情總會產生在山溝溝裡,起碼離我很遠,但現在親眼所見,看到白頭白髮和尚在繈褓當中的嬰兒慘遭橫禍,這內心老是不是滋味。

不過我轉念一想,固然不能從采辦地點來查詢身份,那麼就從這菸蒂上麵的唾沫來檢測DNA啊,我記得方至誠的辦公室是冇有菸灰缸的,而他公司也是製止抽菸的,以是我感覺這菸蒂是方至誠的概率並不是很大,而她老婆正處於哺乳期,白叟和那方纔出世的孩子就更加不消說了,既然這菸蒂不屬於這戶人家內裡的任何一小我的,那麼就隻能屬於凶手的了。

我回身驚奇的看著郭麒麟,問他這話是甚麼意義。

“郭隊,我們找到了這個。”就在郭麒麟等我回話時,韓潁和田宇此時也正從寢室走出,手上還拿著一個證物袋。

如果是小偷的話,冇人情願在盜竊的罪過上再加一條殺人罪,真要殺人,也應當是被戶主發明瞭以後,一不做二不休的,如許才說得通。

這個時候,常晶死了,死的莫名其妙,凶手在常晶居住的處所將其殺死以後運入下水道,如果說凶手將常晶的臉劈成兩半並安排下下水道任其腐壞是為了埋冇常晶的身份,那麼他又為甚麼要挖空常晶的肚子?

方至誠是被人用約莫三十厘米的刀子捅穿肺部直接滅亡的,楊鶴軒說,在傷口處有幾層堆疊,思疑死者吃到的不止是一刀,但這些刀口不細心看底子看不出來。

韓潁和田宇勘察的是二樓幾個寢室,而一樓大廳,其實在差人還冇來的時候我就已經勘察的差未幾了,現在警剛正在停止反覆勘察,說實話,在海川市住了那麼多年,我就還向來冇在訊息內裡傳聞過這裡有產生滅門慘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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