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零章 戰爭規則(六)[第1頁/共4頁]
但跟著群眾軍的行動越來越多,並且形成的陣容也越來越大,巴達維亞城裡要求抓捕張秩君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甚致有人主張應當立即將張秩君處決,以表示荷蘭殖民當局的決計。
不過土著的兵力雖多,但根基都是利用冷兵器,就算有一點步槍,也是老式的單發步槍或是煫發槍,是以荷蘭殖民當局決定將庫存的1800餘支備用步槍都拿出來,按比例無償分發給各個部落,以加強各部落的氣力,但必須是部落帶人達到爪哇以後,纔會分發給他們步槍,要不然帶槍跑瞭如何辦?
當然,這一步棋隻是布子,在目前是派不上用處的,而群眾軍的持續反擊,終究引發了爪哇的很多土著部落的發急。畢竟現在己有3個部落被群眾軍給端了,此中有兩是近萬人的大部落,誰都不想成為第4個,因而荷蘭當局動員這些部落出兵進犯外洋華人時,非常順利就獲得很多部落的呼應。
而對英國的要求,荷蘭殖民當局當然不敢怠慢,並且現在殖民當局麵對的壓力要比英國更大,各部落也根基都談好了,隻是有些部落因為間隔遠,有些部落則是要時候籌辦,纔沒有達到,丙巴達維亞間隔農場有60多千米,並且這一場戰役也不大能夠在一天內結束,必須在戰線建立陣地和批示部,是以到不如頓時就出兵,先在火線建立陣地,而讓還沒有達到的4個部落就直接到火線陣地彙合。
現在爪哇的反殖民抵當活動進入一個低潮期,但仍然有多個反殖民的構造在暗中活動,而在群眾軍登岸爪哇以後,反殖民構造對群眾軍的態度也不儘不異,有的構造以為能夠和群眾軍停止合作,共同逐驅荷蘭殖民者,但也有的以為群眾軍登岸今後打的都是爪哇土著,和荷蘭殖民者是一丘之貉,而前者根基是和華人有必然血緣關糸的爪哇人或者就是爪哇初期華人的後嗣,對中囯有必然的好感,而後者多是爪哇的土著本地人,在他們眼裡,華人和殖民者一樣,都是外來者,都應當擯除出爪哇。
在這段時候裡,另有一股爪哇的反殖民構造,派出兩名代表主動和群眾軍聯絡,但願群眾軍能夠幫忙他們趕走荷蘭殖民者,讓爪哇實現民族自主。
不過英國艦隊要求荷蘭殖民當局在戰役結束之前,不得對巴達維亞城裡的華人停止抨擊行動,殖民當局到也真不敢脫手。當然插手殖民當局的部落越來越多,殖民當局的信心大增,到也並不急於對張家脫手,歸君子在巴達維亞城裡,財產也在爪哇島上,還怕他飛上天嗎?等擊敗了群眾軍以後再來漸漸清算張家,很多殖民當局的官員都己經盯上了張家在爪哇的財產,正在停止著連續串的明爭暗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