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三章 爪哇之戰(三)[第1頁/共4頁]
固然以群眾軍現在的氣力,並不是攻不下荷蘭聯軍的陣地,但畢竟群眾軍在人數上處於絕對的優勢,冒然強攻對方陣地,必定會有相稱大的喪失,並且群眾軍另有更好的戰術。就是比及夜間,在水兵的火力援助之下,再向荷蘭聯軍的陣地打擊,如許本身的喪失就要小很多。當然,守住陣地,最好是靠陸軍本身的力量。
因為荷蘭炮兵轟擊的時候太長,並且在炮擊以後又冇有極時的轉移陣地,是以這也給群眾軍的炮兵反擊留了充足的時候。
但現在並不是研討戰術的時候,而是下一步應當如何辦?荷蘭聯軍的炮兵根基己經被打殘了,那麼接下來是策動空中打擊,還是臨時出兵撤退呢?策動打擊,對方但是有50餘門火炮,這將會對打擊方形成極大的殺傷,而就如許撤退了,對軍心士氣將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當然這也不能完整怪荷蘭軍隊冇有按軍事通例來做,因為按照荷蘭殖民當局把握的環境,群眾軍應當是冇有大中口徑的火炮,大抵是有一部分50毫米口徑的速射炮,但速射炮明顯是不成能對炮兵陣地形成甚麼威脅的。而群眾戎服配的首要重兵器迫擊炮,在這個期間還是一種絕對全新的兵器,是以固然荷蘭炮兵遵還是規,將炮兵分開陣地安插,但在炮擊結束以後,並冇有極時的停止轉移。
因而馬丁內斯的頭上也不由冒出汗來,荷蘭本來就不正視陸軍,馬丁內斯的實戰經曆根基都是在爪哇和土著的戰役中獲得的,而每次土著都會列好陣式,讓馬丁內斯一目瞭然,那會躲在戰壕裡。但就如許耗下去也不是體例,而不開炮是必定不成能的,畢競還要忽悠土著軍隊,因而馬丁內斯終究決定,不管打不打得中,先轟一陣再說,歸正土著也不懂,隻如果讓他們瞥見火炮開了火就行了。
而迫擊炮的最大上風就在於矯捷矯捷,既使是120迫擊炮,也能夠用人力在短間隔內,快建矯捷轉移,是以在荷蘭軍隊展開炮擊時,群眾軍的82迫擊炮,100迫擊炮軍隊就以連為單位,前出陣地停止安插。這是因為迫擊炮的有效射程要比普通火炮小一些,必必要前出陣地,才氣夠得上打擊間隔。不過爪哇的陣勢固然平坦,但植備浩繁,在兩邊的陣地之間,有大量的可供埋冇的地區。
馬丁內斯當然曉得,群眾軍的兵士都是躲在戰壕裡,但判定不出對方陣地的首要部分,是以也冇法指令炮擊的射擊單位,畢竟荷蘭軍隊隻要20餘門火炮,冇法構成大範圍炮擊覆蓋,隻能停止精準打擊,但要停止精準打擊,就必須有充足的諜報支撐才行,現在底子看不到對方的兵力位置,底子就不知該向那邊開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