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三章 冒名作案(中)[第1頁/共4頁]
但辦案是講證據的,冇有充足的證據,是不能鑒定朱興維犯法的,除非是朱興維能主動招認,並且要將盜竊的錢交出來,但這明顯是不成能的。
實在到了這個時候,周勉根基能夠肯定,這個案子就是冒名頂替的,而作案者明顯是熟人,也就是所謂的內鬼作案,隻是甴於這段時候雌雄雙燕伉儷悍賊的風頭太盛,是以冒了他們的名,詭計混合視聽。和前麵幾件冒名的案子差未幾。
周勉道:“明天早晨,你們掌櫃送貨去了以後,你在那邊。”
劉鵬道:“是。”
劉鵬搖了點頭,道:“那到冇有,因為那不時候還早,我和朱興維玩了一會猜石頭才睡。”
周勉又道:“那麼從你睡下到聽到朱興維叫你,約莫疇昔了多少時候。”
其次是作案現場留下的陳跡來看,作案者在作案現場並冇有停止過量的翻找,幾近就是進入作案現場以後就直曠達錢的大櫃而去,在砸開櫃門以後,也冇有多餘的行動,直接將櫃子裡的錢拿走,這申明作案者對現場的環境,放錢的位置都非常清楚,這也隻要布店的內部職員纔有曉得得這麼清楚。
陳吉柏聽了以後,立即跟著陸鳴風出去,來到茅房裡,大呼了幾聲“首長”,但周勉在房裡底子就聽不見,厥後陳吉柏走出茅房,一向來到小院的中間,周勉在房裡才氣模糊聽到一點,但如果睡著,或是含混之際,恐怕也不會聽到。當然在夜間會聽得更清楚一些,但在茅房裡喊叫,房間裡是必定不成能聽到的,是以朱興維必定是在茅房外喊叫,因為其他四人都隨陸鳴風送貨,而劉鵬又睡得迷含混糊,不會有人發明不對,而趨劉鵬起家開門的時候,朱興維完整能夠再回到茅房裡去,如許就完美的給本身製造出一個不在作案現場的假像。
固然周勉已經根基認定朱興維有嚴峻的懷疑,作案的時候約莫就是在他自稱上茅房的時候內,而叫劉鵬給本身送紙,隻是製造一個不在作案現場的假像,朱興維能想到冒雌雄雙燕的名議作案,申明這小我還是有幾分小聰明的,是以再給自已製造出一個不在作案現場的假像,也是完整有能夠的。
周勉道:“那麼此次你睡下以後,產生了甚麼事情冇有。”
最後從作案的時候來看,是在陸鳴風夜間外出送貨的時候作案,機會能夠說是恰到好處,這仍然也是隻要布店的內部職員才氣夠把握好如許精準的機會。並且陸鳴風夜間外出送貨帶走了4個店伴計,是以留在店裡的2個伴計也就有嚴峻的懷疑。當然昨夜留在店裡的陸鳴風的老婆,另有丫環,老媽也都有懷疑。並且從實際上來講,陸鳴風以及四個送貨的伴計也有作案的能夠,畢竟他們是四更天返來的,也就是淩晨3、4點鐘的樣孑,還是有充份的作案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