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之春風十裡

第25章[第3頁/共4頁]

那婦人抬開端,嘴角帶著嘲笑,“民婦孃家姓沈,疇前都稱一聲鄭沈氏。原孃家也有幾分薄產,鄭昌是我表兄,家中貧寒。鄉野之人不講禮節,一來二去便生了交誼,不顧父母反對,對峙要嫁給鄭昌。”

林如海的信是在於嬤嬤等人上京以後過了幾日才由官家驛站送來的,他深思幾天以後,還是決定寫了這封信。

沈氏仍在說,“父母疼惜我,便給我購置了嫁奩出嫁。誰知過了月餘,鄭昌說要當兵,我當時變賣了大半嫁奩讓他做川資,他當時說,要給我掙個鳳冠霞帔。厥後孃家父母歸天,兄嫂嫌棄我,便斷了聯絡。十年裡,我替他扶養父母,剩下的嫁奩也花的差未幾了。如果不是有行腳商說在都城看到他,我還被矇在鼓裏。我當即清算了行李來都城,誰知他竟已娶了國公府的蜜斯。這國公蜜斯說情願讓我做平妻,讓我進了府,又派人接了他的父母來。原覺得一家團聚,誰知竟是旁人的一家團聚。不知怎的,府裡傳起了我十年裡和旁人不清不楚的閒話,連著他父母都將信將疑起來。最後我也就到了這個了局。國公蜜斯說了,饒我一條性命,隻在菩薩麵前懺悔。我為這個牲口守了十年,哈哈,竟隻配獲得如許一個了局。”

鏡空主持迎了她們入寺便不再多問,隻道讓人上茶,便分開了。

恰秋心外頭問了話出去,附耳報與明依瀾曉得,“這是奮威將軍的家眷。”

奇的是,雖分四箭,卻箭箭射程不異。

婦人聽到博平郡主四字,似是受了極大驚嚇,搖著頭道,“民婦辭職,不打攪郡主了。”

明依瀾笑道,“夫人不必如此,我一個寡居之人,不過略聽過這一個名號罷了。先夫在時,最是束縛部下人不過。”

林黛玉眼睛一亮,不顧還散著的長髮,“快拿給我看。”

表情也因為又開暢很多。

明依瀾見林黛玉聽得又驚又怒,招手讓她過來,摟在懷裡,問沈氏道,“停妻另娶是大罪,可妻告夫也是大罪,夫人慾如何?”

明依瀾悄悄聽了,半晌道,“算起來你還比王寶釧略命好一些,冇被本身丈夫調戲。”

史乘記錄,“帝製四方,各射一箭,覺得界至。”

世人正要踏入寺中,俄然前麵鼓譟起來。

她們要去的是個皇家寺院,名作妙應寺,還是在建國天子號令下修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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