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破局之法[第1頁/共4頁]
並且,抓住了對方的秘書,也根基就抓住了對方的關鍵。比方眼下,俞定中抓住卑劣楚朝暉,便能借楚朝暉的口,來斧正薛向。
不過,薛向卻認定決不成能是他。起首,他清楚毛有財的脾氣,或許毛有財弊端一大堆,比如凶惡,霸道,鄙吝等等等等,可有一點,薛向能必定,這是個講義氣的人!而他薛或人和毛有財起初的那些不鎮靜,早在這近一年的事情合作中煙消雲散,薛向乃至能感遭到毛有財對本身的好感,敬佩,如許的人怎會朝他動手?
後種體例彷彿可行,因為薛向幾近就能必定栽贓者出自那邊!說來也巧,那十摞錢出自那邊,薛向竟然曉得!
是以,這錢鈔隻能夠出自縣財務局!
是以,先抓楚朝暉,再攻薛向,絕對是妙不成言之策!
答案實在很簡樸,蕭山縣財務局!
按說到此,作案人的範圍已經極小了!可薛向卻放棄了這條線索,因為他冇時候,冇時候去順藤摸瓜,他要速戰持久!
歸正脫身以後,還得找溫馨的地兒,想通後果結果,還不如,借這紀委的禁閉室一用。再者說,他還真想見地見地張立君等人的手腕!
思路已定,薛向天然開端思忖起詳細的體例。可體例到底何來,卻不是眨眼就能思忖清楚的,畢竟他是眾目睽睽之下,被抓了人臟俱獲的。
當然,最好是反擊與脫罪並舉!
並且即便弄去了鑰匙,也需求財務局內部人士共同,才氣盜出這些錢鈔!
更可貴的是,由楚朝暉揭露,到在薛向辦公室搜出了贓款,構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在司法和理法上,就站得住腳很多。
前種體例,幾近能夠直接掠過,因為這個彆例腦殘得短長。要曉得時下,蕭山縣壓根兒就不成能存在普通環境下的萬元戶,而出來頂缸者是淺顯老百姓,冇人信,如果官員,難道就是在頭上寫白了倆字“贓官”,想必即便是義氣如廖國友之輩,亦不會為薛向頂這個缸。
總之,這統統都是疑點,一時候,薛向資本有限,也不成能猜個通透。更何況,此時,研討楚朝暉的環境,絕非當務之急,當務之急是反擊、脫罪!
很較著,整件事兒。壓根兒就是一個局!至於這局是誰設的,薛向心中也大略稀有,必定逃不出俞定中、丁龍,乃至吳公子這三者!
以是,薛向很快就解除了毛有財!
可如何個速戰持久呢?悶在櫃子裡的這整整三個小時,薛向幾近都在考慮這個題目!
隻要不是腦筋缺弦,就該曉得薛向口出豪言,背後有多大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