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11.21[第1頁/共3頁]
向博涵翻了兩下,咚的一聲脆響又把手機扔了出來,邁步就走。
夜裡,兩人抱在一起,他拿著胡茬紮她的脖子,弄的她咯咯直笑。
路暖的臉刷的紅了,冇好氣的推開了他,罵了聲不要臉。
他在內心罵這個女人:美意當作驢肝肺!
他如許的打扮,總給人一種粗暴而不靠譜的感受,並且笑起來帶點天真的稚氣。
座標位於小區樓頂的違章修建,四間玻璃盒子形式的小平房,一間寢室,一間書房,剩下的一間客房,另有一間渣滓場似的,內裡養著一條大狼狗。
路暖是在三天後分開的,阿誰時候向博涵從外頭往家裡走。趙明陽在外頭玩兒夠了,返來又跟他叨叨叨,讓他抓緊機遇贏利。
他又在內心低咒了一句,可惜人海茫茫,他找不到這個女人,早曉得他就該提早給她拍張照片,直接拿到差人局,三兩分鐘把人拎出來。
他就是在左耳朵進右耳朵出的時候,看到了小區門口賣藝的盤子裡扔著個新手機。向博涵大步疇昔,他撈出來一看,低咒了一聲:“臥槽!”
第二天,向博涵起了個大早,美意幫她買了個手機,設置了暗碼內裡存了他的號,並且提示,今後保持聯絡,如果碰到甚麼困難,能夠找本身。
“最後你再美意一回,找個好處所把我葬了?”
向博涵輕嗯了一聲,探著頭蹭她的耳廓。
“有甚麼籌算?”
“去做發賣。”
向博涵有點兒嘚瑟,嗤笑了聲。
‘院子’裡另有個小亭子,上麵的掛著些舊枯枝,中間擺了個竹子躺椅,中間的花壇裡冷的隻剩下了幾棵苟延殘喘的冬青了。
前麵的藝人罵罵咧咧的,趙明陽轉頭看了一眼,又對向博涵道:“誰的手機啊這?”
向博涵被她這副模樣觸怒了,抬手摁在門板上,全部將她控在身下,似笑非笑道:“行,吃完了再點個餐後甜點,特彆是。”他低頭在她耳邊低語了幾個字。
路暖喜好向博涵這個住處。
路暖發明向博涵是個愛留鬍子的人,不長,也就5毫米,在嘴邊留一圈。這讓本來看著就老成的他更加滄桑。他愛穿棉麻質的玄色衣物,衣衿很長,腳上還蹬一雙皮靴,脖子上戴了一串珠串,他說這是沉香,路暖癟嘴:“我還是三聖母呢。”
“既然如許。”他長出了口氣,“我給不了你甚麼建議,要錢還是人脈?“他點了一下她的鼻頭:”另有前提,起首,錢不能超越3萬,才氣不敷的話我給你再多也是打水漂。其次,我熟諳的那些人滿是上流社會的,有點兒友情,不深,他們不見得能瞧上你這類小蝦米,做好撲空的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