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之愛上極品女神

第40章 約見粉絲[第3頁/共4頁]

康斌說:“東方先生,你的事我已經根基體味了。對了,能夠看看你與唱片公司的條約嗎?”

“嗬嗬,那有甚麼,我平時請人用飯都特彆貴,風俗了。”

“發專輯的事籌辦的如何樣了?”

“為甚麼?”

我們同飲了一杯,開端吃菜。

我也舉杯說:“這都是你康大狀師的功績,冇有你,我萬難取得勝利。”

我趕快將康狀師請進屋裡,奉上飲料,我們一齊坐在了沙發上。

康斌說:“起碼能夠降落喪失。條約中說,耽擱頒發專輯時候超越五天以上,未向公司賣力人申明,就算違約,莫非你冇有向公司申明嗎?”

康斌細心看了數遍條約,說:“紅霞唱片公司的條約裡有一條是,歌手一旦耽擱了頒發專輯的時候超出五天以上,又未向公司賣力人申明,當以違約論處。而違約條目中規定,一旦違約,便以稅先人為的十倍钜額補償。”他喝了口飲料,看著我說:“條約裡這兩條都是霸王條目,我們能夠按照這兩條反訴。”

次日,張燕公然從BJ趕到了榆州。有了她調教的保鑣團隊,我和康斌能夠安然無恙。

走出法庭,吳長啟冷嘲熱諷地說:“東方旭,此次算你運氣好,下次你就冇這麼榮幸了。”

人生最完美的事,莫過於一名歌手找到一幫與本身合作的非常默契的音樂團隊,我感覺我的音樂團隊是天底下最完美的合作火伴。

我是第一次碰到如此報酬,內心怪怪的。我覺得隻要女明星纔會被同性聘請,冇想到男明星也一樣。阿誰呂萍隻是純真的請我吃頓飯,還是另有所圖?如果她比梁慧更標緻,更誘人,那我還真得難以把控局麵。

“他們現在必定隻讓代理狀師跟你說話,你見不到他的。”

次日,我又練習了一天,歌詞終究完美出爐。萬事俱備,隻欠東風,因而18****便正式開端錄唱片。吳長啟雖與我反麵,但是在事情中,他必須儘力支撐我,不然我將能夠藉助法律對於他。

一名名叫呂萍的粉絲說:

8月16日,榆州群眾法院將我傳喚到法庭,正式與紅霞開庭。兩邊狀師顛末一番唇槍舌劍的對決,終究爭出了成果。法官判我違約不建立,不過耽擱了發專輯時候,給紅霞唱片公司的信譽形成了必然的影響,令我補償紅霞五千元群眾幣。

“阿誰吳長啟常常對我那麼在理,可惜我冇有灌音。不可我現在找他誘錄一段說話?”

張燕說:“還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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