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退出歌壇[第4頁/共4頁]
“你放著好好的明星不做,乾嗎到這裡來找事情?”
或許很多人都會感覺我和紅霞消弭條約是一件宇宙超等大錯事,但是我並不那麼以為。我感覺我的生命不該該隻是為了唱歌而存在,它還得承載許很多多的出色纔夠完美。做人隻要不傷害彆人,不影響大眾,不違法犯紀,冇有甚麼特彆較著的是非對錯。如果說放棄一份很能贏利的事情,轉行做了本身喜好的職業是弊端,那我實在不敢苟同;如果說多談幾次愛情,多和女人產生幾次乾係是大惡,我也不附和。除非轉行是建立在分歧法的手腕上、和很多女人產生乾係是處於愛情狀況中或者婚姻內,我纔會舉雙手附議。
我答覆:“不是。我已經退出歌壇了。之以是做送水工,是因為我想磨練本身的毅力。”
“這但是你說的,不要到時候推三阻四。”
我笑道:“嘿嘿,是我。”
我笑了下:“好,不說他。如果你實在冇有去處,那就過榆州來持續做我的保鑣。”
“派冇派刺客你內心稀有,不過我今後就是個路人甲,不會再滋擾白鶴和紅霞的任何明爭暗鬥,但願吳兄今後多多關照。”
“小丫頭,你還彆看不起平頭百姓。有朝一日,我非請你做一回助理不成,到時候你千萬不要回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