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紀委書記章程[第2頁/共3頁]
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章程是一個比較開暢豁達的中年人,一見麵就直截了本地說:“縣上班子中的職員,我冇有更多的話要說。作為紀委書記,我在縣上已經把人獲咎完了,但願此次換屆能夠考慮把我交換到其他崗亭或調到市上哪個部分去任個閒職就行了,我再也不肯意乾紀委書記這個差事了。”
“不過,從體貼黃書記解纜,我小我感覺能夠交換一下能夠是最好的,但市委又已經明白宣佈了縣上的首要帶領都不動。這就隻要但願市委帶領恰當的時候找黃書記談一談,如答應能會好一些。我要談的就這些,這些都隻是我小我的定見,說到黃書記的有些題目,除家眷變更的事外,其他都是傳聞的,縣紀委這些年收到一些這方麵的反應,但因為他是市委辦理的乾部,縣紀委因無權覈實,也就冇有覈實過,我說的這些環境也僅供參考。”章程說到這裡,就停下來了。
第二章 紀委書記章程
接下來,是聽縣人大主任代之琳的定見。
見章程不說話了,董部長又問:“章書記,對縣上其他乾部另有甚麼定見,特彆是你感覺科局長中哪些同道能夠考慮進入班子?”
“對這個題目,因為平時冇有重視,也貧乏這方麵的考慮。但從實際事情中打仗到的一些乾部來看,我小我以為縣委構造部的副部長朱彬、縣教誨局的局長劉進暢、河西鎮的黨委書記苟元禮以及我們縣紀委的副書記鄭書良這幾個同道都不錯。”章程還說他對這個題目貧乏考慮,但卻一口氣就說出了三四小我來。從這一點上,小王感到作為紀委書記,章程對人的體味也還是比較多的,也比較客觀和公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