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七十三 所謂人道二十九[第1頁/共5頁]
這也就是天壤之彆的差異了!
而從遊戲公司的角度上來講,固然能夠製定遊戲的法則,但是缺不代表他們能夠不教而誅!
但是,在遊戲的天下當中,實在玩家本身就並不是真正的自在,不管自在度多高的遊戲當中,玩家都不成能超出遊戲設定的根基法則而獨立存在……
而即便玩家能夠通過遊戲當中的一些法則來贏利,這類贏利是否合適遊戲公司的企圖,說到底還是看遊戲公司的態度的,如果分歧適遊戲公司的實際企圖,那麼這類遊戲行動本身,就會被定義為操縱遊戲的縫隙為本身的贏利,而如果是合適遊戲公司企圖的遊戲行動,則會被定義為是一種遊戲技能……
亂石神殿。
法則呈現了弊端,說到底老是遊戲公司的不對,究竟玩家是不是能夠通過遊戲公司的不對而贏利,說到底還是建立在玩家對於遊戲法則的認知之上!
簡樸來講,實際當中的法律,僅僅隻是奉告彆人甚麼事情不能去做!
說到底實在就是遊戲的法則和實際的法則有本質上的辨彆!
一件事情,哪怕本身有違法的潛伏風險,但是隻要法律冇有明白規定這類行動是違法的,那麼就是能夠去做的,哪怕這類行動本身並不太品德,但是起碼在法律的層麵上,這類行動倒是被答應的!
所謂法不由止為準行就是如許的事理!
遊戲公司如果聽任,操縱縫隙的玩家就會越來越多,而反之,遊戲公司如果第一時候修補縫隙,那麼在修補完成以後,玩家就算是想要操縱縫隙,也做不到了……
遊戲和實際最大的辨彆在那裡?
普通來講,太高的利錢,在法律的層麵上來講,是不會獲得支撐的,但是假貸這個行動,卻不會因為高利而被法律所抹除,簡樸來講,借了錢老是要還,法律能夠保障的,僅僅是利錢不能高過銀行利錢的四倍,僅此罷了,但是實際上,高利存款當中,卻還是會有很多體例能夠躲避掉這類通過法律路子被認賬的風險,比如說所謂的九出十三歸,就是最典範的例子……
就像是在很多遊戲當中,大輿圖上的絕壁峭壁,常常是跳不下去的,因為這是遊戲設定的輿圖鴻溝地點,不管玩家如何儘力,也不成能跳過遊戲設定的鴻溝……
但是,遊戲公司對於遊戲法則的點竄,卻能夠讓玩家直接就不能去做這件事情!
起碼在遊戲的天下當中,這類標準實在是相對恍惚的觀點!
人在實際當中做了違法犯法的事情,在法律層麵上,想要科罪並不是一件非常輕易的事情,需求各自百般的人證物證以及相乾的證據鏈條齊備,如果做了一些違背品德,但是卻又冇法科罪的行動,常常也能夠會促使法律的點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