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嫡媳

第三十八章 醉酒殺人[第1頁/共3頁]

“本王的好處呢?你應當曉得此事的難辦!”南宮澈駕著二郎腿,手中拿著書,大有一副不達到我要求,果斷不辦事的架式。

官方更是傳出,這樂郡主就是天煞孤星,生下來剋死生母,當年和親,不到三年就剋死丈夫,這跟背景王的婚期剛定,這秋世子就判了極刑。

這樂郡主但是十三年未呈現在都城,這年青一代的天然不熟諳,以是都想曉得這究竟為何人。秋雲元就被一群兄弟拉出來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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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隻能對秋家說聲抱愧,這殺人罪冇法包庇,之以是拖上兩天,也就想看看大蒙那邊的態度,也想看看可有新的人證物證呈現,可惜甚麼都冇有。

“不成能,我哥喝醉酒也不會殺人!”秋雲歌第一反應,這絕對是假動靜。

“父王,我想去看看那歐陽毅的屍身,趁便去問哥哥,究竟是如何回事?”秋雲歌不信傳聞,必必要目睹為實,不然哥哥殺人的罪名一當坐實,那可就必死無疑。

在大蒙使團激烈要求下,秋雲元被判三今後午門正法。

“本王能有甚麼好處?”也就是說,他有才氣帶她去,這話一出,秋雲歌立即來了精力,早曉得如許,一早就應當來找他。

秋家跟恒親王府一下子衝到了風口浪尖。

“下官是真冇瞥見,當時兩邊已經打起來,我一個文人擠不出來,隻好站在內裡!”李逸陌麵露難色,他也想幫手,但是真冇瞥見。

聖旨下,全部都城都炸鍋了,這樂郡主下嫁背景王,十今後結婚,這速率快得讓很多有設法的人都來不及反應。

大蒙使團的人全數指責是秋雲元脫手的,並且立即報官,而喝酒的幾小我,也有兩小我說是秋雲元。更多的人說是冇瞥見,但是人證如此多,又觸及到大蒙皇子,以是京兆尹第一時候就將秋雲元收押。

“我們之間是有合作的,你也承諾過我,在秋家危急的時候,第一是時候出來幫手!”秋雲歌幾近是咬牙切齒,這個時候要好處,那不就即是趁火打劫嗎?

“皇上,侄女不要大辦,您隻要下道聖旨奉告下眾臣。到時候兩邊親戚們插部下就好!”樂郡主韶華已不再,十五到二十八,很多東西已經看淡。

秋忠威求娶樂郡主,倒是讓皇上驚了一把,再三確認後,將恒親王跟樂郡主請進宮。

“父王與你同去!”現在也顧不得女兒的名聲,並且就算秋忠威想讓她留下來,她也是不肯的。

特彆是這都城所謂的人和事,她在庵堂十年,除了父王秋雲歌是第一個去看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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