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野獸橫行(常規4/5)[第3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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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會,一隻大野豬帶著兩個野豬崽子從樹林裡鑽了出來。
尼爾森彙集了一大把裝入揹包裡,一行人又上了路。
時不時會碰上白靴兔、榛雞、北美河烏之類的野獸和禽鳥,這時候尼爾森就不會罷休了,隻要有機遇,就會脫手獵殺。
如許,一行人隻好持續往上走。
成果不一會,又碰到了一隻加拿大猞猁,這傢夥是虎子現的,猞猁蹲在一棵矮山毛櫸上,體長八十來公分,披著棕黃交代的毛,彷彿一頭縮小版獵豹。
尼爾森表示大師漸漸靠近,伊沃森俄然凶性大,他猛的衝上去,昂頭對著猞猁呼嘯了起來:“吼!吼!吼!”
繞過河段拐彎的位置,尼爾森放下揹包開端彙集一種半米多高的草本植物,這類植物根莖細弱,分叉的枝上長著寬三角形的葉片。
秦時鷗瞪眼道:“熊大不是如許的人——啊不,熊大不是如許的熊,這是它的小火伴了。”
最歡暢的要數毛偉龍了,他舉起雷明頓。想起這槍分歧適遠射,又放下槍口,衝動的問道:“如何樣,開打吧?”
固然體長不大,可這猞猁身材細弱,四肢粗長而健壯,耳背生有玄色聳峙簇毛,兩頰有下垂的長毛,身上長著短毛,毛上有斑點,目光鋒利,很有一番殺氣。
此時他們已經順著河道跋涉了二十多千米,剛好過了坎巴爾山的半山腰,海拔靠近四百米,尼爾森看時候已經是下午四點半,就決定該找處所安營了。
固然,在小負鼠的內心,熊大不是火伴。
碰到第一隻白靴兔的時候,毛偉龍過於亢奮,端起雷明頓就是轟的一槍,直接將肥兔子給崩成了一片碎肉,熊大看了都嫌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