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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利義之辯[第1頁/共3頁]

但是,看著呂雉,蕭文卻冇有任何害怕。

聽到這話,呂雉不曉得蕭文是甚麼意義。

所謂利義之辯,實際上就是當年稷放學宮曾經呈現的四場辯論之一。

故《版法》在講了"必先順教,萬民鄉風"以後,緊接著說:"旦暮利之,眾乃勝任。"

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理好愉佚,是皆生於人之脾氣者也。”(《性惡》)

畢竟漢國還冇有不教而誅的傳統,如果呂雉連讓蕭文回嘴的機遇都不給,那她的政治名聲,恐怕就要毀於一旦了。

在當時,稷放學宮中仍然有一群信奉小我主義,以為人們該當尊敬每個個彆好處的人。

他們報酬,人們對利的尋求具有公道性,是人的賦性,並舉例說:"饑而欲食,寒而欲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無待而然者也,是禹舜之所同也。“(《非相》)"

她說道:“蕭愛卿在雲中的事情,我都已經傳聞了。你幫忙李卿擊敗了偷襲我國的清國軍隊,還幫忙一些雲中的百姓規複了戰後出產。這對於我大漢北方百姓來講,是大功一件。隻是,有一件事,我卻不明白。”

荀子在以為人們對物質好處的尋求具有公道性的同時,又以為這類尋求要保持必然的度,不能放縱。放縱逐利,就會導致社會的混亂。他在《禮論》中說:“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無爭。爭則亂,亂則窮。”

聽到這裡,蕭文曉得明天的重頭戲來了。

“我想說的是,利義之辯。”蕭文說道。

管仲學派對義利乾係的觀點是義利並重。他們以為:"厚愛利足以親之,明智禮足以教之"(《權修》)。講禮義教養,不健忘物質好處的鼓勵服從;講物質好處,也不健忘禮義教養的指導感化。二者相得益彰,相輔相成。

如果在其他國度,或許獨裁者的身份對於統治國度的君主來講是一種求之不得的名譽稱呼。

他從呂雉的語氣中,聽出了一些歹意。

那麼,如何才氣令人們對物質好處的尋求保持必然的度呢?荀子以為,最有效的體例就是"製禮義以分之"(《王製》),用禮義把人們分彆為分歧的等"第,用禮義製約人們的物質慾望,教誨人們"先義而後利者榮,先利而後義者導"(《榮辱》),反對"'唯利之求"(《王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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