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新軍[第1頁/共3頁]
當然,這是後代的阿誰蒔花家的軍兔,而大明的呢?
凡登科之人,皆要上查三代,務必是三代耕作的明淨農戶後輩方可登科。
不過,你可得好好湊趣徐愛卿了,今後你們的設備,可都是他們皇家學院給研製的。”
崇禎倒是笑道:“除了槍,不另有炮麼?
錦衣衛的田爾耕所部傳來的動靜,讓崇禎天子又一次地暴怒,又一次地舉起了手中的屠刀。
崇禎既然曉得後代軍民一家親的土鱉陸軍戰役力有多牛逼,那麼他的目標也就很明白,他要的就是這類拖不垮,打不爛,能和百姓融為一體的軍隊。
至於上查三代一事,劉愛卿可尋錦衣衛田爾耕幫忙,必然要把好關。”
比及了崇禎期間,現在的衛所兵丁即使比蟎清的雙槍兵強一些,隻怕也是強的有限。
後代蒔花家的那支土鱉陸軍固然被本身家的小兔子們調侃為土鱉不土,戰役力五,向來以土的掉渣的形象呈現在人們的視野當中,但是土鱉的戰役力但是冇有人敢小覷的――起碼人家身為五大地痞之一,但是跟其他四家大地痞全數硬剛過正麵的。
其一,餓死不搶糧,凍死不拆屋,不拿百姓一針一線。
除了炮,再研討一些比火槍間隔要近一些,但是殺傷力也要更強地設備出來不就好了?
凡是家中有人經商者,家中有報酬官者,其本人有過為吏經曆者,皆不取。
本地的軍隊尚且顧及一絲鄉裡鄉親的香火情分或者說兔子有不吃窩邊草的習性,對本地的老百姓固然也會禍禍,但是外來的客軍丘八們可就冇有這份顧忌了,對處所的禍禍也就更狠。
在崇禎的眼裡,軍隊就應當是一台高效的殺人機器,是一個帝國體係當中專門賣力措置統統不穩定身分的暴力機構,種地這類事兒呈現在軍隊身上,本身就是一個笑話。不是職業甲士的軍隊底子就不能稱之為軍隊,還不如稱之為團練或者鄉勇更加得當一些。
在當時或者說土鱉陸軍之前,匪過如梳,兵過如篦並不是一句鬨著玩的話,特彆是客軍。
從戎不但是吃皇糧,更是保家衛國,保衛的是息身後的父母妻兒,是以這軍紀,必然要狠抓不放。
本身腦筋裡的東西都掏得差未幾了,連甚麼國旗班與閱兵式都跟劉興祚掰開揉碎地講了一遍。
現在大明的衛所兵丁,不像是職業甲士,反而更像是種地的農夫,或者說是衛所將領的耕戶更得當一些。
朕覺得,隻要後勤跟得上,戔戔建奴,不敷為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