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是席公子的女朋友[第1頁/共2頁]
於莎莎那裡會承認,“你胡說八道甚麼!”
稍作停頓,宋茉歌淺淺一笑,“你這麵龐動過刀子吧,下次再去整你得奉告大夫,這刀得找準位置,你這腦袋進的水都能養魚了。”
宋茉歌暴露淺笑,“冇事,不是很疼。”
時新抽了幾張麵巾紙疇昔,“流血了都,快擦擦。”
宋茉歌低著聲音朝他說道,“我去下洗手間。”
特彆咬重宋二蜜斯這幾個字諷刺意味實足,宋茉歌跟於莎莎之前是同一所大學的,像這類冷嘲熱諷的話於莎莎冇少說。
包廂內裡有伶仃設置洗手間,以是她不消出去內裡,很快就洗完手出來了,看著坐在中間的男人,左邊是阿誰叫做時新的,右邊是唐瓊宓,她也不美意義擠出來坐在他身邊,看到邊上有個空位,她便走了疇昔。
於莎莎聽著中間的人講笑話,看到宋茉歌走了過來,眼睛動了動,悄悄地伸出一條腿在她顛末的處所。
同在一個名流圈,宋茉歌跟唐瓊宓偶爾也有會麵,但從未對話,並且,席家把唐瓊宓捧得那麼高,她也不會低頭去跟一個口口相傳的私生女交好。
“你著甚麼急啊,我跟北琛哥說會話。”
於莎莎隨即鄙夷道,“北琛哥承認你了嗎,真不要臉。”
後者則是對勁洋洋地看著她,在場這些人都是他的朋友,她不能撕逼,萬一撕得不好,她就會被他撕。
宋茉歌的神采如常,“於蜜斯,你看我不紮眼很普通,畢竟我是席公子的女朋友,而你又一向在尋求席公子。”
唐瓊宓款款地走了過來,大師閨秀風采,笑盈盈隧道,“宋蜜斯能賞光過來,我們很歡迎。”
於莎莎看了一眼宋茉歌,神采丟臉了起來,“北琛哥,她是?”
包廂的燈線暗淡不明,宋茉歌一時不察被絆倒了,摔在地上,不是很疼,隻是手肘有些擦傷,她隨即抬眼看向始作俑者於莎莎。
宋茉歌看著正在說話的男人,長得非常吊兒郎當,特彆是那兩條稠密的眉毛很像蠟筆小新,倒是挺風趣。
女人和順的聲聲響起,“莎莎!”
宋茉歌不動聲色地打量著她的神態,她今晚的態度實在叫人……可見唐瓊宓對她並非毫無印象,或許是女人天生對女人的辨認才氣都很高。
時新作為恭維王一貫曉得製造氛圍,“來來來,我們持續持續,不醉不歸。”
於莎莎的視野重新落在劈麵,她搖擺動手裡的高腳杯,要笑不笑的模樣,“我記得宋二蜜斯彷彿特彆潔身自好,向來就不愛插手各種活動,如何今晚來了,不過這裡並冇有你的位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