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隻如初見 by譚嘯[第1頁/共2頁]
人生如逆旅,多年後的某天,他再次回到本身的家裡——阿誰陳舊不堪的老屋。我看到那邊,我明白十誡的故事才方纔開端,他的影象如同光陰流水中的虎魄,愈是沖刷便愈發的光彩誘人。人生的尋求不在何時再次相逢,而是在經曆了風風雨雨以後回到最後的阿誰起點。
流光輕易把人拋,紅了櫻桃,綠了芭蕉。轉眼之間,從懵懂少年到現在快而立之年的他,我看到了生長,我看到了承擔,我看到了慎重。現在無夢在他的身邊,十誡真的就成了奶爸。他在幫忙無夢尋覓母親的時候,我卻看到更多的是他在尋覓本身。
還記得方纔開端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印象裡的人物並未幾,在我厥後與作者大雪兒交換的時候才曉得男配角是夜叉王,這個讓我感到有些不測,我本覺得男主會晚一點退場,這隻是因為我看到了一名脾氣光鮮的男副角。
——by譚嘯題記
十誡,這是他的名字。這個名字我感覺吧…與孫悟空的二師弟有那麼一些異曲同工之妙。一樣的,這個名字都是彆人給他起的,以是必定的他會有一段分歧平常的經曆。
在十誡幼年的時候救起的女孩,到最後相愛,再是長輩的乾與。重頭到尾的悲劇形象,我曾一度想“這小我必必要死!”能夠是我有點逼迫症,感覺慘就再慘點。但是我看到厥後又有一些女副角的插手,我又開端感覺十誡是不是應當和顧千嬌成一對啊?!
人生若隻如初見,統統的誇姣儘在最後的那一次相逢,而後的現在倒是有了無儘的懊悔與哀痛。但我明白,十誡他恨的是本身,再一次街頭的轉角處,遇見的已經不是阿誰愛笑愛鬨的阿誰她,而是已為人母的女子。相見不如思念,思念不如勿念。一個鐵錚錚的男人,現在學會了很多,他是王的護法,他是無夢的叔叔,他是十誡!
他這小我呢,在我看來有那麼一點鄰家大哥的感受。非論是他與古??女主的說話,還是他與無夢小朋友的交換都能夠看出他非常能賣萌!但就是如許的一個大哥哥,他的疇昔竟是如此的不凡!
十誡被王救活,賜名十誡。從大雪兒的文裡行間能夠看出,在十誡養傷的這一年裡,他幾近是廢人,救活他的“竅絲絃”是一種貴重的植物,能夠入藥,有肉白骨之服從。因這個東西罕見,長輩要他尋覓此物方可訂婚,而趕上強盜被打的經骨俱斷,又被夜叉王救起,倒是陰差陽錯的被“竅絲絃”接好了經骨。這就是運氣,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你不想去麵對,但又不得不麵對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