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武俠仙俠 - 濟公傳奇 - 第22章 巧遇婢女放火案

第22章 巧遇婢女放火案[第1頁/共2頁]

趙昚不甘於偏安東南,剛即位便力求一番抖擻,出兵規複中原。他即位第二個月,就決定為嶽飛昭雪,並起用被廢錮的抗戰派大臣張浚,委任他為江淮東西兩路宣撫使,賣力同一批示兩淮火線諸路軍馬,例外進封魏國公。為了進一步表示對張浚的恭敬,趙昚還親身謄寫《聖主得賢臣頌》一文送給張浚。同時,又將張浚的生辰牌位列於皇宮內祠中,每次碰到有迷惑之處,就先到祠中恭拜一番,再召張浚入宮,扣問詳情,以“示不敢麵詰”。

縣令說:“活佛所言,非常有理,你如此承認本身的罪過,莫不是要包庇彆人。來人,將其收監,待調查清楚彆的再行。”

卻說活佛道濟收伏夜叉以後,在嶗山與老醫者學習醫術有成績籌辦出發返回杭州靈隱寺。身有神通,冇到兩個時候就到了杭州,顛末錢塘處,濟公劈麵瞥見一隻紅色大狗,搖著尾巴朝著他走過來。那隻明白狗見到濟公活佛就嗷嗷的哭嚎了起來,濟公活佛心下迷惑,感受必然有其原因。因而他招手,喚那明白狗來到本身的中間,說道:“你但是有事求我互助?”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在金海陵王完顏亮南侵失利後,宋高宗趙構將皇位禪讓給養子趙昚,本身作為太上天子退居德壽宮,尊號“光堯壽聖憲天體道性仁誠德經武緯文紹業興統明謨盛烈太上天子”,保養天年。

次日淩晨,錢塘縣令將其罪犯婢女莫京晶押到衙門公堂問話。婢女莫京晶在公堂上承認本身盜竊財物,放火燒死主母以及其主母兩個孩子的究竟。其縣令聞言,將要判其當場處決。濟公活佛趕緊喊住,道:“縣令大人,不成草草告終此案,婢女不太能夠本身自作主張放火,或答應能幕後有主謀之人蔘與。應搶先押入獄,再細心調查取證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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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把莫京晶押回監獄。

縣令聞濟公所言,感覺甚為有理。那婢女卻喊道:“縣令大人,是奴婢一人所為,縣令還是早早判刑,讓我下去處主母請罪吧。”

宋孝宗趙昚,字元永,宋朝第十一名天子、南宋第二位天子。趙昚出世於秀州青杉閘(今屬浙江省嘉興市),初名伯琮,是宋太祖趙匡胤七世孫,生父為趙子偁。紹興二年(1132年),他被宋高宗趙構哺育於宮中,翌年改名為瑗。紹興五年(1135年),受封為建國公。紹興十二年(1142年),進封為普安郡王,出宮居住。紹興三十年(1160年),被立為皇子,受封建王,改名為瑋。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被立為皇太子,改名為昚。同年,高宗讓位於趙昚,使宋朝的皇位再次回到宋太祖一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