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現實規則的口袋妖怪遊戲

第三章 主角的第一次遠行[第2頁/共3頁]

算了,不管他了,遵循原打算,精靈中間,go。

真是非常渣滓的超爛作,我記得上一次我玩的這類渣作還是地球online。

是的,我連遊戲自帶的阿誰能夠看精靈屬性、清算揹包的體係都冇有。

現在,來假定一下,有兩種能夠:一是這個遊戲的初始金幣是0,二是這個遊戲的初始金幣不是0。

因而,我想到了,這是一個基於實際法則的遊戲天下,也就是說,錢應當放在錢包裡。

當然是,打怪。

不過給金大腿吃應當冇題目吧。

此次非常的順利呢,一氣嗬成,的確像做夢一樣。特彆是答覆我的金大腿,隻花了1秒鐘。

話說,我為甚麼必然要錢啊,明顯精靈中間的統統都免費。

因而我萬念俱灰,打出了GG,退出了遊戲,全書完。

但是,事情老是不遵循我設想的那樣生長,這必然是天下的錯。

謎之音:哈,莫非你要現在就去跟勁敵PK?

假定是二,那麼為甚麼我身上冇有一分錢呢?

這很奇特,因為到現在為止,我一分錢都冇花,可我仍然冇有一分錢。

而現在我們曉得,野生的精靈是冇有錢的,以是我應當去找精靈練習師。

當我第二次繞過3棵大樹,穿過2片草叢,打到了無數的刺尾蟲趕跑了3隻土狼犬,重新來到了這土坡上時已經是傍晚時分了。

我繞過3棵大樹,穿過2片草叢,打到了無數的刺尾蟲趕跑了1隻土狼犬,終究來到了這土坡之上。

媽媽說不要吃陌生人給的東西,那賣掉它總冇有題目了吧。

阿誰怪叔叔還特彆誇大,這是很“便利”的藥,大師說到底在那裡便利啊?

沿著101號門路一嚮往北走,我看到了一塊路牌,上麵寫著:“101號門路,火線古辰鎮”。

還不如撞擊呢。

對,就是阿誰怪叔叔給我的奇特的藥。

畢竟,我但是能夠一向不用飯不喝水不上廁所不睡覺的男人。

不過,仰仗我那非常聰明的大腦,我還是能夠推理必定,我的水躍魚,必然進級了。因為它,學會了新技術。

如果換一個地點,那隻是一發淺顯的撞擊,遵循這個遊戲天下裡的人類強度,完整冇事。

而我,一個非常安康的小夥子,底子爬不上這個不到1米高小土坡。

喂喂喂,你們給我的金大腿吃了甚麼奇特的東西。

前一秒我的金大腿還奄奄一息,下一秒直接原地滿狀況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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