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4)[第3頁/共4頁]
中秋節會餐,市場部經理帶了一小我一起過來,那是一個年青女人,林薇一看竟是熟麵孔,不是彆人恰是宋繽。疇昔的幾年,她和宋繽聯絡不過就是一年幾個電話幾封郵件罷了,說是熟人,又彷彿很陌生。在她的眼睛裡,宋繽竄改不小,剪了齊耳短髮,冇扮裝,穿的也很活動,跟曾經阿誰主持人出身的時髦女記者判若兩人,乍一見倒差一點認不出了。
在新處所上班不過幾天,又有人事令收回來,這一次不是人事部,而是由董事會主席直接收回來的,不消看註釋就曉得是大事情――個人CEO陳效將兼任董事會副主席。收到信的當天,她又與陳效通了電話。她對他說恭喜,他說感謝,就像是一件最最平常的事情。隻是不曉得公司裡那些功德的人又會如何想――如許的動靜,剛好又在如許的機會放出來。
夜裡回到住的處所,她在床上跟陳效開打趣:遵循他們一貫的頻次,剩下的那二十天約莫也就是做十多次,去零化正,就算是十次,她得開端倒計時了。
那一年,加勒比海地區有颶風登岸,連日暴雨,又發了大水。洪都拉斯另有一個危地馬拉災黎營,環境彷彿很糟。聽到目標地冇有戰亂,老是讓人感覺安撫的。但事情也是很衝突的,天然災害初聽起來彷彿要比戰亂安然一點,但從另一方麵來講卻又是更加傷害的,因為老天爺是冇有眼睛的,不會管你是誰,好人還是好人,又是為甚麼而來,趕上了便是趕上了,死便是死,活便是活。
她埋頭在他胸口,緊攥著他的衣衿,俄然想對他說:留下我吧,我受得了,不管最後是甚麼成果。終究卻還是冷靜無聲的。
最後的兩週,林薇暫住在東港口區的一家旅店裡,厥後又在辦公室四周找了間一室一廳的小公寓。公寓是帶傢俱的,但俗話說,破家值萬貫,她前前後後跑了好幾趟商店,買了很多東西,纔算是真正像個家的模樣,能夠安設了下來了。她在電話裡跟陳效提及這些點點滴滴的瑣事,一邊說一邊看著麵前這間屋子,試圖想像他來這裡時的景象。
她倉促去找同事告彆,裝的大大咧咧的對他們道:“下次能不能約我插手些不安康但歡愉的活動喲,我得從速回床上躺一下,再聯絡啊。”
“洪都拉斯。”宋繽答覆。
從舊金山再到巴爾的摩,有公司的司機來機場接她。本地已經有華善堂市場部和研發部的辦公室,占了小半層樓,未幾的幾小我,冇有多少辦公設備,陳列也很簡樸,就跟像開荒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