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靈異檔案之S病毒(13)[第1頁/共3頁]
固然身份上能夠亂來疇昔,但總得有人去死吧?判了極刑的人不能連個屍身都看不到吧?那也太不像話了。因而就得有個替死鬼,或許有人會問了,誰情願去做這替死鬼呀?這題目難不住劊子手。在南邊有句諺語,叫“再餓再饞,也不吃劊子手請的酒飯。”甚麼意義呢?就是等劊子手請你喝酒用飯了,那就是要把你灌醉,讓你去做替死鬼了。
顧成通大驚,不曉得那供應商為何會挑選這麼詭譎的處所作為藏錢的地點?確認了幾次,那供應商都一口咬定就是範陶嶺。
那供應商並非不曉得範陶嶺是一靈異之地。把錢放那,劃一於作死!隻是供應商另有打算:救人。那供應商有一親弟,和其一樣,做著倒騰糧食的買賣,隻是運氣不好,用銀元買賣的時候,被眼線發明,當場抓住。遵循張勳那套製定的法律,就被判了斬刑。塢熙的極刑當然是在範陶嶺履行。那供應商為了救其弟。打通了劊子手。那年初,履行極刑就如同草芥性命普通,冇有太多嚴格的法度,筆者查了一下民國履行極刑手續的質料:在民國,極刑分為兩種:斬刑和槍決。凡是對於百姓犯事,都履行的是斬刑,如何說呢?槍彈精貴,為極刑犯華侈槍彈不值當!以是,直到1949年中國束縛之前,另有很多處統統斬刑的征象!槍決普通都是針對從戎的人,這個能夠瞭解,從戎的人死在槍彈下,多多極少還是有點甲士的莊嚴,並且甲士內部的事情,不消諸如劊子手這些外人的參與,鑒於這個啟事:民國的斬刑多用於百姓,槍決多用於甲士!而斬刑的行刑過程相對比較簡樸,民國時候,很多人都目不識丁,連最起碼的身份證明都冇有,如果大師看過魯迅筆下的《阿q正傳》,就曉得,民國當局處決老百姓有多麼的隨便,名字都不曉得,寫上“阿q”兩字,就直接能夠問斬了,阿q連本身如何死的都不曉得,直到行刑之前,還在比劃著圈如何能夠畫的更圓一點呢!特彆到了中華民國的晚期,一些處所當局官員為了邀功,常常拿著老百姓的人頭冒充“共匪”的人頭。說殺了多少多少共產黨,一份民國官方的數據統計:就1945年7月的一份月度統計表,各處所當局共處決“共匪”頭子六百二十七人,與“共匪”相乾的職員數不堪數,一個月處決“共匪”頭子627人?我不曉得當時的蔣委員長是如何瞭解的,如果每個月都按這個速率推動的話,不要說有1949了,就連“攘外必先安內”話,也不消出自蔣委員長之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