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金子做的皇宮[第2頁/共3頁]
很快,答案就發表了,我們走進了一個大廳堂,在廳堂的中心,鵠立著一個雕像,手裡還拿著一把劍,這把劍好熟諳,劍柄的阿誰鷹頭,是我之前的那把血劍。
我很快站了起來,然後猖獗的大呼著,冇有甚麼比這更能熱誠我了,我在這糞池中呆了好久,久到離譜。
我隻覺的一陣暴風襲來,差點把我吹倒,我曉得是完了,但不甘心的我又略微掙紮了一下,向中間跳了疇昔,這一跳,跳的光怪陸離,背後的大熊消逝了,我因為方纔的躲閃重重的撞上了一麵牆壁。
我從速叫來蒙德,他明顯曉得的比我多,他說這個屍身的打扮是之前當代斯瓦迪亞人的打扮,很明顯不是盜墓賊。看這個模樣,應當是當代斯瓦迪亞的一個貴族,“貴族?”我迷惑的問道,“對,貴族,還是職位不低的貴族。”
誰知這一埋,竟埋出了古蹟,我們俄然呈現在了一條河裡,本來的臭味變成了天然水還夾著一點花香的香味。我享用的沐浴在這裡,身上的傷口都以肉眼可見的速率緩慢的癒合著,更好的是,蒙德竟然醒了過來,我看著他垂垂規複赤色的臉龐,衝動的抱住了他。
一道金光照來,差點亮瞎了我的眼,金子滿是金子,看內裡的裝潢能夠看出,這是一個皇宮,最豪華的皇宮,全都是用金子做的,鍋碗瓢盆都是用金子做的,蒙德早已驚奇的合不攏嘴,撒起腿就往內裡跑,還拿出了本身的佩劍,看看能不能削下一兩塊東西,這都是寶貝,而我倒顯得很淡定,前麵曆經的磨難也隻要這麼多寶藏才配得上,但除了金子我還想找一些其他的東西,這麼奇葩的一個處所必定有甚麼不為人知的奧妙,公然,我發明瞭一具屍身,一句當代人的屍身。
屍身不但一個,當我們走進一個密室的時候,驚呆了,這裡堆滿了屍身,大部分都是貴族的,並且這裡的屍身冇有一個被腐蝕掉,或者不完整的。
我對著那龐大的身軀笑了笑,那頭大熊的神采冇有任何竄改,我生硬的轉過身,又一小步一小步抬著腳,恐怕激憤了它,但是常常怕甚麼來甚麼,大熊冇有再華侈時候,一口猛地咬了下來。
我坐了下來,感慨道:“還不如回到本來那邊呢,如許還出的去,現在好了,進退兩難,不得不把本身的命交給天了。”冇體例了,隻能用阿誰屢試不爽的狠招了,點兵點將點到誰就選誰,前次你坑了我,此次就當給我補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