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政策外的偷生兒[第3頁/共3頁]
那是75年,父親病重期間,曾經拉著他們倆的手叮嚀過,要唐勝利照顧著弟弟,畢竟城裡的餬口前提要略微好些。
六百八十元啊,這在八二年代的費事鄉村是甚麼觀點,市場經濟還冇有完整放開,鄉村的包產到戶方纔掀起了高潮,一頭大肥豬估摸也就值不到一百元。
到了九個月的時候,唐鬥爭乾脆本身也關門去了隆縣的嶽父家。
隆縣計生之火也開端撲滅了,從隔壁浪縣和寧縣逃過來的生養婦女多了起來,也引發了當局的存眷,給村一級帶領班子施加了壓力,村上的氛圍也是日趨嚴峻起來。
趙娟死力粉飾,說是本身這些日子吃胖了,但是她畢竟是心虛的,回家從速的找唐鬥爭籌議對策。
趙娟越來越不敢回家了,計生乾部每天上門催得慌,唐鬥爭就說是去了省會做甚麼手術去了,這時候久了黌舍也問過好幾次,說是再不來他們就要另請彆人了。
父親臨終遺言,這唐家現在就剩下縣城的這道院子,幾間土木佈局的屋子,理應是他們弟兄兩個的共同財產,今後如果鬥爭返來了,務必有他的一份。
再次罰款,超生罰款,這年初但是司空見慣了,拉糧的,牽牛的,冇有錢的人家,家裡統統資本都是被征出工具,不過這年初,鄉村人首要就是糧食、牲口、耕具這些,其他的倒冇有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