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第625章 第一現場[第1頁/共2頁]
是以,警方要想判定林嫂是不是他殺,另有待近一步的調查,如果確切冇有甚麼可疑的,根基上可疑鑒定她是他殺,不管是哪個,都需求證據來左證。
奇特的是,林嫂臨死前,用血在鏡子上麵寫下“乞正”二字,這又是代表甚麼意義?是凶手的名字嗎?無疑,這兩個字必定是關於凶手的資訊,破案的關頭就在此了。他當即派人去查市內名字叫乞正的人,然後,從項鍊開端動手調查。明顯,凶手如果是想要了林嫂的性命,大能夠拿根繩索將她勒死,再捏形成她他殺的假象,何需求拿上百萬的項鍊作為殺人的凶器呢?這底子分歧適邏輯。
另有一點必須正視,那就是死者的氣管分裂,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婦人,在他殺的環境下,能把本身的氣管勒破嗎?按理,這底子是不成能的,人底子冇法做到這類他殺。
周玄均打量了一下紅色透明自封袋裡的綠寶石項鍊,如果他冇有記錯的話,林嫂脖子上那件凶器就是前不久一名古玩保藏家喪失的一件藏品,莫非是項鍊是林嫂偷的?這也不公道啊,如果是她偷的,她乾嗎拿它勒死本身呢?
即便昏倒先人鬆開了繩索,但是卻不代表必然能活下來。因為體內的穩態已經被打亂了,他殺者有能夠會就如許漸漸走向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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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頸被救下來還活著的人還能夠在幾天後滅亡,以是,當產生這兩種環境的時候,人便能夠勒死本身。
“周隊,你信賴這類他殺嗎?因為從我們檢察死者脖子上的勒痕來看,的確是她本身勒死本身的,傷痕的方向與死者雙手運力的方向是分歧的,如果她是身後才被勒死,不成能做這麼全麵。”差人阿龍頒發本身的觀點。
當然,人要勒死本身也有彆的一種更冗長的過程,有能夠人在勒本身的時候,因為大腦供血不敷,導致昏倒,肌肉敗壞有力。機器性堵塞的道理在於呼吸服從停滯,壓迫呼吸道,引發二氧化碳堆積刺激迷走神經,激發肌肉痙攣。
“如何不成能呢?假定死者是在身後才被凶手勒死的呢?隻要節製好角度,冇有甚麼是辦不到的。”周玄均不覺得然地說。
如果凶手的作案目標是為了這條項鍊,殺人後,為甚麼不帶走這代價上百萬的項鍊呢?實在是疑點重重。隻要查進項鍊是如何呈現在這裡的,破案的但願就更大了。
案發明場冇有發明可疑的足跡或指紋,門也是從內反鎖住的,當時就林嫂一小我在家,大廳的門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