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42章[第1頁/共4頁]

想來正因為這寶釵待選是薛蟠脫罪的包管,以是薛家纔不便在應天府報名罷。一則薛蟠命案在身,不說薛家這式微了的“江南一霸”當不當得起天子開恩後的“官吏名家”一說,隻說以薛家出了這類惡事,薛寶釵若想要在應天府報名,知府大人這關,就一定過得去。是以薛家隻得鼓吹說要入京投到舅家名下待選,脫了應天府的統領,方能包管寶釵安然報上名。二來如此方能讓薛蟠名正言順地“送妹待選”,離了金陵罷。諸如甚麼“京中常有孃家人來接如許的話”,大略也是曹公掩實之虛言也,縱真說過,也一定象是說與薛白癡聽的,隻怕隻打單應天府時所言罷。――這入京待選,妙得是“入京”二字。

薛家進京一節,世所疑問的一點乃是這薛家自搶了香菱打死人後,就以送妹待選為由離了應天府。直至賈雨村結了殺人案,薛家纔在賈府露了麵,這前前後後,起碼是一年不足。而黛玉以本身進京的行曆而言,這好久的時候,額,走上幾個來回都夠了。莫非他們就不怕誤了寶釵待選的日子,還是說,這待選隻是個藉口?

既然拿話唬住了應天府知府,薛家自是要立時辦理了行裝,離境而去的,這一出應天府地界,隻要尋不著薛蟠,就冇法審案,自也冇法科罪。縱是知府幡然覺悟,已是為是晚矣。隻是這薛家也怕那知府真要拿人,為免著了陳跡,被人拿著,京中的王家賈家自是不敢去的,隻得在外“玩耍”至結案以後,方纔敢在都城現了行跡,投到賈府門前。――由此可知,薛家勢弱,膽怯至此也。

再說這薛家投往賈府之因。細細想來,也決非為著明麵上曹公所說的啟事。這大戶人家的親情,從根上論起來,隻怕還脫不了個“利”字。而薛家帶來的,除了一個極有望攀高枝的女兒外,另有一個犯太重罪的兒子,這機遇與禍害的題目,乃是一柄雙刃劍。王、賈兩家,各有算計。

……薛家能呈現在護官符上,想來先時也確是金陵一霸,但此時的薛家,冇了當家男人,已到了連自家的大班主子都敢誘騙欺主的式微境地,那裡仍有那般大的影響力為薛蟠等閒脫罪?隻用看此案雖一拖經年,卻並未結案,便可見一斑。且此案之以是能一拖經年,隻怕也並非是仗著薛家舊勢,乃是為著有薛家將有一個極能夠待選勝利的女兒罷――畢竟,一個母舅家有深厚背景作待選包管的仙顏女兒,勝利的機率是極大的,而這也確是一個非常恍惚卻非常有效的打單,誰會想去獲咎一名將來的後宮之主,哪怕僅僅隻是一種極小的能夠?――可彆說這待選選出來的隻是充作公主、郡主退學陪侍的下人,可隻要沾著個“皇”字,這些女子的身份就不能以常實際之了,彆的非論,現下這賈府裡送進宮的元春姐姐,也僅是以女史之職入的宮,真提及來,也不過是個做起居錄的下人罷了,並不是一進宮就是主子的,誰曉得厥後就成了“賢德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