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曆史軍事 - 桀驁 - 6.規則

6.規則[第1頁/共4頁]

“是啊,抓兔子烤著吃。”林涵笑著問他:“你不餓嗎?”

紀驁彷彿明白了他的意義。

雲興顧忌他,回擊一劍,直接穿透了船舷。林涵趕緊駕著銀船逃竄。

林涵避無可避,隻能伸手護住頭頸,但是等了半天,隻聞聲一聲重物倒地的聲音,再展開眼睛時,麵前的雲興已經成了一具屍身,而騎在屍身上抹著匕首的,恰是神采慘白的紀驁。

紀驁直接從床上翻了起來。

雲興卻已經迫邇來,直接落到地上,提著飛劍,就想一劍成果了林涵。

林涵看他確切冇興趣,也不再勸,本身一小我吃了起來。這具身材倒不如他本來能吃辣,剛吃了兩口,鼻子上都沁出汗來。

“高興就是,”他遊移了一下,然後看到了本技藝裡端著的碗,和碗裡的兔肉:“高興就是口腹之慾。”

“實在這兩個一樣首要。”林涵奉告他:“如果不敷強,彆人很輕易奪走你高興的權力。但如果健忘了高興,變強就毫偶然義了。”

“你要清閒經乾甚麼?”

“看不出來,你小子……”

“我要變強,我不要當凡人。”紀驁奉告他:“我不要高興。”

紀驁思慮了一下。

“變強以後呢?”林涵反問他。

“不為了變得高興嗎?”他有點擔憂地問。

“你感覺高興比變強首要嗎?”他問林涵。

林涵背靠著一棵火掌樹,儘力想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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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篇文寫得太多了,寫得太長了,他乃至締造了一個不該呈現的角色,乃至於事情生長到冇法清算……

“殺人,報仇。”紀驁惜字如金:“變得更強。”

“抓兔子?”紀驁有點弄不明白。

林涵暗安閒內心歎了口氣,緩緩站了起來,他一行動,雲興就非常警悟:“彆亂動!我奉告你,我的飛劍可不認人!”

“如許好了。”他奉告林涵:“我賣力變強,你賣力高興。如許就分身其美了。”

他必須給紀驁一個好的結局,一個除了成為傳說,除了孤傲的長生和自我放逐以外更好的結局,一個紀驁臉上另有笑容的,還曉得高興是甚麼的結局。

“肉食是凡人吃的,對修煉冇有好處。”紀驁非常淡定:“口腹之慾冇成心義。”

修仙之處多數靈氣充分,花木富強,天然也有很多野獸出冇。林涵住的這一處還不算清幽,冇甚麼老虎豺狼,充其量隻要些兔子野雞,天生萬物皆有靈,哪怕是兔子這類生物,也會本能地被林涵蒔植的那些靈藥吸引,以是林涵冇事就把四周的兔子野雞清一清,既然抓到了,也懶得華侈,何況林涵在當代就頗會做菜,這幾天等紀驁的時候,他除了種靈藥,根基都在研討做菜了。